ChanSP1970 wrote:
1. 同性戀在回教國...(恕刪)
你們還是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呀~~~感覺都是逃避
1. 同性戀在回教國家基本上是犯法的,在某些國家必須處以死刑。那是回教教義的問題,在那些國家,女性露出頭髮或過多肌膚,或是在公車上跟陌生男子說話,也可能難逃一死(光榮謀殺)。所以在這裡討論回教國家是無意義的,就像在北韓,觀看南韓電視劇會被槍斃,我們不會把北韓的標準拿到台灣來。
謝謝你回答這問題 難怪在回教國家沒人敢出聲?
2. 環境的確會影響一個人的個性,但是在更開放文明的環境應該會讓小孩的心胸更加開闊。
試問何謂叫更開放文明?是否就是道德感低落就叫更開放文明
小孩的心胸和環境是息息相關的呀~如果你生長在紅燈區裡 當你覺得這一切是習以為常的生活 但世界確不是如此阿~所以不管是異性還是同性家庭環境對小孩子來說都是很重要的 環境都能改變一個人的行為個性
如何能保證不會改變性向
另外父愛及母愛是同性者所無法給予的
3. 同性戀國度是不存在的,因此討論無意義。
同性戀國度為何不存在呢?是因為自然法則嗎 所以沒有下一代
4. 自然界如果設定了自然法則讓同性戀無法延續,那一代又一代的同性戀者是怎麼生出來的?
一代又一代的同性戀者 就如同物種都會有變異的 你能告訴我為什麼有的物種總是有純白物種 一代又一代的發生呢? 這也是同性戀者永遠不會不見的 但只能是少數 因為當同性戀者如果是多數時 這是人類未日了 往後只能靠科技來延伸下一代
5. 亂倫不討論。延伸討論到亂倫,戀童,或者人獸戀來反對同性戀是無意義的,異性戀也可以延伸到亂倫,戀童,人獸戀,但是異性戀在道德上卻是不被禁止的,因此利用這些延伸討論試圖在道德上禁止同性戀是無效的。
何謂亂倫 可能我沒說明好 我指的是<非>法律上載明的親屬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