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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們熱心分享,有後續再向各位報告


喬大叔 wrote:
'男方告訴朋友若婚...(恕刪)


對啊,
總歸來說好像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jimmmij wrote:
再者!!! 一個月收入超過7萬才有可能貸700萬的金額!!!
1.房貸無法聯貸。
2.不管房子本身多值錢,房貸額度粗估為月收入的100倍左右。


有這種規定嗎?

很多沒有收入的買了好幾千萬的房子呢?

Sara173 wrote:

男方要求女方婚後需幫家裡分擔房貸...(恕刪)



合理..........

台灣的高房價,雙薪家庭都負擔的很辛苦了,

如果只叫一人個負擔,那才不合理。

SENDOH0420 wrote:
合理..........(恕刪)

合理?
男女對換
要男方幫忙付女方家的房貸
房子在女方父母名下
以後房子很有可能變遺產 兄弟姊妹大家分
這樣你還會覺得合理嗎?
========

而且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男女雙方負擔不起這個房貸

連男方父母都負擔不起
負擔不起就把房子賣了
換小房或是租屋就好了

SENDOH0420 wrote:
合理..........(恕刪)


誰叫你嫁給沒錢人..
台灣某一年代,萬事無用唯有書高..賣房賣地賣資源給小朋友讀書,出國留學..
然後就沒錢說房價高..

很多人省吃儉用,很多中南部的田轎,有房有地有農舍娶不到婆,被說沒水準,只能外配
房價還好,沒房沒錢的,也是有很多人當年省吃儉用投資才有房..
台灣那麼多房,表示很多有錢人,很多金主..也不是壞事

iamaminimalist wrote:
很多沒有收入的買了好幾千萬的房子呢



沒有薪資證明,財力證明亦可。
不過官股銀行比較嚴格,民營銀行比較容易過關。

其實都沒有 wrote:
如果只有跟老公一起..

跟婆家人一起住的房子,
支付房貸我不願意(但可以給家用費)。.(恕刪)


完全同意,這樣比較甘願也比較清楚

Sara173 wrote:
但男方告訴朋友若婚後無法一起分擔房貸, 就不會考慮結婚, 他會再找願意承擔的人做另一半.


分手吧,女人青春有限,不要浪費時間在這個人身上

Sara173 wrote:
但男方告訴朋友若婚後無法一起分擔房貸, 就不會考慮結婚, 他會再找願意承擔的人做另一半.
【更新- 他表示隨便說說不是有心的 …】...(恕刪)


是有心的啦,絕對是認真講的
男方也不笨啦,想法就是要找個能同甘共苦的人相處下去
男方想的是原本家裡有點錢,但遇到危機,這時也能看出另一半的真面目,另一半能同甘但能共苦嗎?

我只是覺得女的有出錢房子就應該有份,登記名字應在男、女、男方父母下,這是對女方的一個保障
如果女方只負責繳錢,那可以分了啦
不過我還是覺得賣掉較實在
如果男方家資金危機解決有賺,大家日後都好過
如果男方家資金危機沒救,就算沒欠債,只要背這房貸,大家日子絕不會好過的

Sara173 wrote: 【更新- 他表示隨便說說不是有心的 …】
這種話能隨便說說?⋯
真是大肚⋯
改天男生就可以跟老婆說想玩3P⋯
什麼!不行⋯
啊⋯沒有啦⋯
只是隨便說說⋯不是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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