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婚前也以為是通則,婚後才發現遇到的是特例,
更慘的是如同搭恐怖公車,只能上車不能下車,
要下車還要付巨額車資,最鮮明的例子就是藝人陳美鳳。...(恕刪)
我國有幾個像陳美鳳一樣的例子 ? 屈指可數 .
但相對男人付給女人巨額財產的例子 , 則如過江之鯽 .

mimosa1234 wrote:
我身邊大部份的例子,...(恕刪)
guanleex wrote:
話說我已經結婚7年...(恕刪)
lilice wrote:
我想了下,還沒辦自然人憑證之前,
每年報稅時要去區公所查的那個叫甚麼?
我想不起來叫做什麼了!
「綜所稅各類所得及本人財產清單」…?
還是「所得清單」…?
jiuanwenbaobai wrote:
我國有幾個像陳美鳳一樣的例子 ? 屈指可數 .
但相對男人付給女人巨額財產的例子 , 則如過江之鯽 .
lilice wrote:
我周遭也是啊!現代因為種種生活品質要求,雙薪才夠用。
樓主未提實際收入,
以我家來說,我老公月薪十二萬,他自知養不起一個家。
三個小孩吃喝拉撒,我家沒有長輩可幫忙,
倒是我爸中風我要分心照顧,常要老公獨自顧小孩。
他是大男人主義,小孩他養。
他是一家之主。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只要他在家,家事他包辦。光這點就為他加到滿分。
我家無法比照樓主算的給保母費一萬餘,衣服啥幾千,一個月吃幾千,
我昨天去趟好市多就刷一萬多,
買些尿布奶粉濕紙巾,牛肉魚肉豬肉,衛浴日用品,維他命,等等。
沒有一項算是奢侈品。
對樓主來說,這些錢都會歸於「不知花到哪裡去」。
因為樓主的算計,只有買房,存款,這些有價之物才是「看得見」。
還好我老公對這部分算是有共識,不曾抱怨。
我就負責房貸。
(台北市,房價高,曾經我們二間房貸每月七萬,現在剩一間未繳清,每月五萬。)
相對來說,付房貸是比較輕鬆的。我是買來投資。
我在想,是不是因為房子都是買他的名字,他從未跟我抱怨錢不夠用?
他賺的錢有絕大部分是花在「看不見的地方」。
若依樓主的標準,他也是無存款,不懂理財,
年薪一百五都花到哪裡去了!怎麼不幫我出些房貸出個一萬也好~房子還都是他的名字呢!
(他之前光保費一年就近四十萬,今年二十年滿期。一直以來我是把這部分也想做他的存款。但這是他對我毫無隱瞞,樓主老婆,嗯,留有後手,這部分比較難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