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ous66 wrote:
在12/27驗到懷孕了,醫生說已經3~4週了,她說11/23號當天晚上她與前男友最後一次談判分手
1.誠實:是否應該11/23在事情一發生就該說明。
2.根本不用跟前男友討論分手,分手單方要分就分,有不是結婚有簽約說.

3.醫生懷孕週期使利用上一次月經來潮的排卵時間作推算,然後利用超音波去量測胎兒大小輔助來測定。
所以你只要用上次月經來之後七天大約就是排卵期、搭配精子只能在體內停留三天。
這樣推論幾乎可以肯定 那是誰的。
要絨毛採樣的問題需要有羊水才可以大約要三個月之後、這個還有一些風險。
我建議現在不用想太多,如果真的兩個有愛。確定一定會結婚。
現在最重要的是去拍婚紗、因為肚子大不能拍、不好拍、孕吐頻繁也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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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德彼特有三個養子,分別來自柬埔寨、越南和衣索比亞;
梅葛萊恩也認養了一個中國籍的女嬰養到現在;
瑪丹娜也有一個衣索比亞的男嬰,史蒂芬史匹柏領養的數量更多...
請不要抬槓硬要說這些人靠新聞來化妝、分析這些人的心態、比較貧富問題,
假如不要這些人的領養--以樓主的故事為例,那就不要把BB製造出來。
看到大家一面倒地提議拿掉小孩,心裡很不捨,
回頭看看竟發現這三個主要男女主角連避孕都沒有,
然後,
現在為了讓父母親以後在這世界上過得輕鬆快活,於是又犧牲了胎兒。
或許是墮胎技術太進步,使得做決定太草率。
性的安全,除了負責之外更重要的還包含有健康,
誰能保證女主角除了前後任男友之外,不會再冒出第四者? (抱歉冒犯了女主角)
誰能保證前男友和他現任女友沒有發生關係?
這麼錯綜複雜的關係,居然連拿個保險套擋一下都嫌麻煩,
那還提什麼"準備好了"、"願意負責"。
我不是在講墮胎的道德問題,
而是在提醒:『預防』勝於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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