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為南部傳統務農人家,姑姑阿姨們皆自願簽下放棄財產繼承權,沒有人有怨言,上一輩的人都認為理當然,所以也沒有任何紛争。我們這一輩,夫家公婆表明將來財產三姐弟均分(一女二男),這他家的事,隨便他們,我也管不著。娘家小孩三女一男,未曾有過財產分配的話題,在我個人想法,隨父母意思,若全給弟弟,我也無任何異議,我們三姐妹婚後環境都還可以(都不是靠夫家,都是自己很努力),過年過節三姐妹禮物紅包絕不少,娘家電器:冰箱.電視.洗衣機.按摩椅……很多都是姐妹們買的,我們都希望全家人過的好好的,不要太貪心,不要太計較,有快樂的人生!
我在上一則就是在提這個重點...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尚未發生為法定事實則簽署任何拋棄繼承都是無效的...因為也有可能子女發生意外或生病比父母早過世...所以大家都活著..根本沒有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法定身份...無法以這個身份簽署拋棄繼承文件...換言之~簽署的都是廢紙..事後會被反將一軍喔...參考:父母仍在 子女簽放棄繼承無效
amy1999 wrote:現在修法下當然沒有父債子還未修法前的古人智慧 可是兒子要還喔怎麼?就挑有利於自己的遵守嗎? 父債子還 是錯誤的法 所以修得有理女兒也可繼承 是錯誤的法 不應該修法因為父系社會就是要女生依附男生女生也才不會有想留在家 不想嫁的想法人本來就是現實的女兒若想到萬一不嫁出去 以後會餓死自然結婚率就高 離婚率就低 生育率就高就跟你不工作就會沒飯吃一樣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現在的狀況就好像你現在把它修法成 你沒工作也有飯吃這樣誰要去工作?人是自然反射的動物
看完只有一句話樓主吃像真難看想要錢就老實說還在那邊囉哩叭嗦扯一堆傳統殺洨我老闆先生家算是傳統大家庭人家家裡面男女遺產都有份只是身為兒子的老闆先生有分多點畢竟拜祖還是靠他他對遺產也有分給姊妹的事根本毫不在意相較之下樓主就
castriess wrote:看完只有一句話樓主吃像真難看想要錢就老實說還在那邊囉哩叭嗦扯一堆傳統殺洨我老闆先生家算是傳統大家庭人家家裡面男女遺產都有份只是身為兒子的老闆先生有分多點畢竟拜祖還是靠他他對遺產也有分給姊妹的事根本毫不在意相較之下樓主就微冷笑 我們家又沒有任何財產你入戲太深喔問不代表就是有像有人會問如果有1千萬 要投資甚麼?他真的有1千萬嗎?你看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