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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01管理員刪文


hermas wrote:
人家挪威女性爭兩性平等,爭女性服義務役。

可是這邊都在爭女性享權利,不想盡義務很混


今日最中肯
父母皆為南部傳統務農人家,姑姑阿姨們皆自願簽下放棄財產繼承權,沒有人有怨言,上一輩的人都認為理
當然,所以也沒有任何紛争。

我們這一輩,夫家公婆表明將來財產三姐弟均分(一女二男),這他家的事,隨便他們,我也管不著。娘家小孩三女一男,未曾有過財產分配的話題,在我個人想法,隨父母意思,若全給弟弟,我也無任何異議,我們三姐妹婚後環境都還可以(都不是靠夫家,都是自己很努力),過年過節三姐妹禮物紅包絕不少,娘家電器:冰箱.電視.洗衣機.按摩椅……很多都是姐妹們買的,我們都希望全家人過的好好的,不要太貪心,不要太計較,有快樂的人生!

我在上一則就是在提這個重點...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尚未發生為法定事實
則簽署任何拋棄繼承都是無效的...

因為也有可能子女發生意外或生病
比父母早過世...
所以大家都活著..
根本沒有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法定身份...
無法以這個身份簽署拋棄繼承文件...
換言之~
簽署的都是廢紙..
事後會被反將一軍喔...

參考:
父母仍在 子女簽放棄繼承無效
請問如果你爸留的是負債
你要拋棄繼承?!
還是跟傳統的古人一樣‘’父債子還‘’
這時你會感激政府的修法?!
還是古人的智慧與品德呢?!
畢竟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啊!
也是做人的義務
所以,你會還嗎???
現在好像是除拋棄繼承外,採限定繼承,對繼承債務以所得財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已經沒有父債子償這回事。
現在修法下當然沒有父債子還
未修法前的古人智慧 可是兒子要還喔
怎麼?就挑有利於自己的遵守嗎?

amy1999 wrote:
現在修法下當然沒有父債子還
未修法前的古人智慧 可是兒子要還喔
怎麼?就挑有利於自己的遵守嗎?


父債子還 是錯誤的法 所以修得有理
女兒也可繼承 是錯誤的法 不應該修法
因為父系社會就是要女生依附男生
女生也才不會有想留在家 不想嫁的想法
人本來就是現實的
女兒若想到萬一不嫁出去 以後會餓死
自然結婚率就高 離婚率就低 生育率就高

就跟你不工作就會沒飯吃一樣
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

現在的狀況就好像
你現在把它修法成 你沒工作也有飯吃
這樣誰要去工作?

人是自然反射的動物
看完只有一句話
樓主吃像真難看
想要錢就老實說
還在那邊囉哩叭嗦扯一堆傳統殺洨
我老闆先生家算是傳統大家庭
人家家裡面男女遺產都有份
只是身為兒子的老闆先生有分多點
畢竟拜祖還是靠他
他對遺產也有分給姊妹的事根本毫不在意
相較之下樓主就

castriess wrote:
看完只有一句話
樓主吃像真難看
想要錢就老實說
還在那邊囉哩叭嗦扯一堆傳統殺洨
我老闆先生家算是傳統大家庭
人家家裡面男女遺產都有份
只是身為兒子的老闆先生有分多點
畢竟拜祖還是靠他
他對遺產也有分給姊妹的事根本毫不在意
相較之下樓主就微冷笑


我們家又沒有任何財產
你入戲太深喔
問不代表就是有

像有人會問
如果有1千萬 要投資甚麼?
他真的有1千萬嗎?

你看到了嗎?
大部分的男人會有的錯誤想法,
導致娶錯人…

如果女性沒有扛起一個家的觀念,
以後很有的吵…

這其實跟遺產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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