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你媽的風 wrote:
那不是包養費,是生活費
事實上老婆早已旅居美國
但媒體與檢察官總是喜歡......不多說
包養,美國
不會是美國diamon bar 某個gate community?
lilice wrote:
我們已經走過十七年了...(恕刪)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然後嫁個不會賺錢的男人
那他在婚姻當中扮演什麼角色
被妳養的小男人
家庭主夫
還是負責生小孩的爸爸
lilice wrote:
我能說啥跟一個小女孩好意思計較嗎。別教壞。。
對愛保有單純的信念最好不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