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
我是35歲生第二胎的.產檢時年紀比我大孕婦的一堆..
我31歲時生我女兒
住月子中心的時候被護士跟我說很年輕....(傻眼)
betty429 wrote:台灣的法律沒有分居這一條
對方不肯,但你可以行李款好後就走啊!
除非對方拿刀拿槍威脅你,甚至把你綁起來
反正離開幾年後再看怎麼訴請法律離婚囉!
Yunalesca wrote:在下有大半友人都是年過30幾才結婚
我31歲時生我女兒
住月子中心的時候被護士跟我說很年輕....(傻眼)
lilice wrote:
我第一胎之前找過中醫調身體..
第二胎也是拿了朋友推薦的中醫地址..不過還沒去看就先發現自己有了~
看我朋友同事年過30結婚的都走過這條路..中醫調身體好像是女人的宿命?
客觀來看..我結婚半年內有喜.已是不慢..
後來跟老公遠距離戀愛還能有第二胎.真是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老實說我也不知自己在調什麼.還要調什麼..生完繼續調....
(我比較想中醫減肥啦~~~)
betty429 wrote:
想離開了除非是沒有任何肉體、精神上的虐待才無法離成
在要離開前就可以先將婆家的人(含丈夫)不堪的言語、文字(錄影、錄音、簡訊、fb、line)
請家人鄰居、朋友同事做證…等
最好搭配看精神科,有長期看經神科的就醫記錄更好
且只分居滿三年就可以申請離婚,不過要看法官是否認為離婚理由為重大無法繼續下去事由
況且即使離不成婚,總比待在婆家被虐來的好吧!
betty429 wrote:
最好搭配看精神科,有長期看經神科的就醫記錄更好
且只分居滿三年就可以申請離婚,不過要看法官是否認為離婚理由為重大無法繼續下去事由
況且即使離不成婚,總比待在婆家被虐來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