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圈擦擦 wrote:原本打算這次回來住個1個星期...看來應該也不用了...(恕刪) 除非妳原先是打算修復夫妻關係,不然還是按原來的計畫待一個禮拜吧,既然已經決定要離了,就多陪陪孩子,也趁機和老人家溝通一下,免得之後公婆不諒解妳的決定,也影響孩子監護或探視的權益 ~多年前有一部電影就叫"The First Wives Club",中文就翻做「大老婆俱樂部」,我很欣賞裡頭美國地產大亨川普前妻 Ivana Trump的一句話,Don't get mad, get everything.希望這句話也對妳有幫助~
撫養權、探視權、離婚相關,網路上應該找得到蠻多資料的離婚真的很麻煩,共同買的東西(例如不動產)分配還有小孩的問題最頭大....不過還是得處理,真的碰到了,放過彼此反而比較好法律上你還是他的老婆你是可以咬他一口的,我就這樣被搞過,兩家離婚條件都已經談好了,只差房子還沒處理掉,所以還沒簽字硬是被前妻搞了好大一趟(這說來又話長了)這種搞法有可能得到一時快意,或者多挖個幾十萬、上百萬的可是扯破臉不見得是好事,這些錢相對於一輩子而言,不過是點皮毛而已畢竟還有個夾在中間的小孩我的部分是小孩子兩個,一人一個當然有探視權,協議書上面都得寫清楚,探視的時間、如何探視你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去看小孩,甚至一個月約定幾天讓你帶回家過夜男方是沒那個義務主動幫你接送的光有探視權,是相對蠻被動的你不知道對方會如何教育這孩子或者出什麼招,讓你難以探視我是覺得如果過的去,辛苦點自己帶一個也是可以"小孩"是自己的骨肉親情,錢衡量不到的總之~~~加油....要不是距離太遙遠,我是想去跟樓主抬槓一下的
真的替妳感到不值,對家庭的付出,卻換得這樣的結果現在就看妳要怎麼處理了,我這陣子有Follow一位跟妳境遇差不多的人的文章那個是在5年前的事情,她的處理方是我覺得很不錯一個人當心已死,也不需要跟對方顧及所謂的夫妻之情我想如果妳有決心要抓,那倒是可以跟這位大大請教我私下PM給妳那篇網址~我只能說....一個人的命運,雖然大多是注定的,但還是有辦法能改變的希望妳能多多加油~不要被打敗了
如果他真的不好,妳真的不想要,走不下去了"放手"也是一種選項是放了他,也放過你自己有些人的建議抓姦只是一個選項抓到了能替你爭取到什麼?你會失去什麼沒抓到你能得到什麼,失去什麼其中利害得失也是得考量清楚別傻傻的誤以為,抓到了小孩子就能歸你就能拿到多少贍養費(得看對方財力)或是可以吐一口怨氣這個跌倒只是人生中的一小段落,並不是全部那些拿一堆贍養費的名人,都只是媒體報導下的小部分也不需要被徵信社洗腦自己還是得腦筋清楚的想想未來,怎麼走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