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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身分證配偶欄有住人了!...


w278499 wrote:
謝謝,我並不是不想要...(恕刪)



重點翻譯成中文: 要散可以,錢的事法院見。


咦?要糖吃?不是你自願給的嗎?2位不要再上來丟人了可以嗎?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一整個無言,
本篇再繼續蓋下去就真的會上社會版了~
建議雙方私下溝通一下吧。

女方看不開應該是放下真感情,
男方狀況怎樣~自己應該最清楚,
無論如何,
接電話談清楚吧~
在這裡傳來傳去,
火不會被汽油澆滅的!
VAIO FS15TP、SZ33、TX46、SR35、SR43、P25、Z48、Z56、Z115

topxing wrote:
一整個無言,本篇再繼...(恕刪)



造成01網路版面資源浪費,小弟深感抱歉,對於各位大大的建言及批評,小弟皆會欣然接受,也會持續不斷與她更加溝通,學習如何更加與雙子相處,同時也給彼此安靜的幾天,讓彼此想想該如何面對對方,畢竟人生的路還是很長,最後謝謝各位批評及建議!謝謝

vivi456456 wrote:
認識已經3年了~約2...(恕刪)


別傻了, 他不會跟你在一起的.

難道你要他跟他老婆說外面有你?? 怎可能

那就必須離婚還要付贍養費, 他當然覺得現在這樣比較好, 兩邊都可以玩
vivi456456 wrote:
............(恕刪)


好奇的是...妳的孩子

是現在這位 男朋友的嗎?!!?!

...如果是的話 會不會玩太大了?

請他負 應該負的責任

怎麼睡一覺起來,雙方都出來了~~~
住意後續發展!

vivi456456 wrote:

這位先生~你看不懂中文嗎??...這裡並不歡迎你參予討論!!!

你也知道這是討論區!!

版上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跟看法~

而且所有網上的大大們~都是好意表達出他門的想法~讓當事者知道該怎樣去處理及面對!!

並沒有人要你發表你的高論!

你沒有離婚是事實~身分證配偶欄住了人也是事實~不敢拿出身分證的人也是你!!

我相信不論是男生或女生~知道自己另一半是這樣~任誰都會有不安全感!!
這位先生~你看不懂中...(恕刪)
看來又是一對怨偶...
自己選的路,抱怨啥...

兩個都一樣,沒啥好抱怨的...
妳可以接電話嗎?
妳可以接電話嗎?
妳可以接電話嗎?

vivi456456 wrote:
認識已經3年了~約2...(恕刪)


三年了,現在才發現…也太久了
衣看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明知道他這樣,
你還願意繼續被騙,
就分手吧,
否則就不要在上網繼續問,
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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