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結局) - 同居1年多的日本女友劈腿,被101大樓3x樓的總經理搶走了 !

舊的不去,新的怎麼來?
結婚前大家都有交朋友的自由。
我在樓主28歲薪水也只有28k,說真的要找一個肯一起打拼的女孩子又能等你有一定的成就不多。
建議樓主再過7年吧,等到你35歲再回頭看看這段感情,並且衡量你當下的成就,你的薪水破6位數,再來想想當初這段感情是對還是不對。
sugizo74025 wrote:
我只是一個28歲職場...(恕刪)


男子漢大丈夫~~~~不用怕沒有女友啦

更何況你說你工作的地方很多日本女生的~~~~~所以也別太留戀啦,早知道總比被矇在鼓裡好吧

勸你別跟外人共用同一個場所會出現不良症狀的喔

而且你還年輕將來多的是機會,而且你有個當總經理的表弟應該感到高興啊

人生原本就是那麼一回事,或許你現在感覺氣憤不平而在經過多年後你會許會一笑置之

而那位101某3X樓的總經理將會流傳在大街小巷茶餘飯後的開玩笑的梗啦......

東狂之夜 wrote:
他想告你毀謗都沒辦法
因為這是事實..(恕刪)


其實是可以

網路上發言

千萬謹慎
sugizo74025 wrote:
偏偏她劈腿完,被我發現,又對我說,我可以找別的女孩子呀 ~~...(恕刪)

以女性的角度告訴你,她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叫你趕快放手,只差沒對你大喊:「你煩死了,老娘受夠你了!」

東狂之夜 wrote:
成熟與否,我認為時間...(恕刪)


我本來也想這麼做,公佈名字,公司,地址,

還有他傳給我女友所有的簡訊,

我全部都有留著 ! 做為証明 !

但他今天已經贏了 ! 我就看他可以和我前女友玩多久,

有本事就快結婚,發帖子給我,我一定包紅包人也出席,真心祝福你們
現實生活日劇"大和拜金女"重現,

演藝界更多更拜.

sugizo74025 wrote:
我本來也想這麼做,公佈名字,公司,地址,

還有他傳給我女友所有的簡訊,

我全部都有留著 ! 做為証明 !

..(恕刪)


千萬不要.....

同情你之外~~
再給個建議吧~~
有空去篩檢一下~~
看有沒有中標或是愛滋之類的~~
你保重喔~~~
那種有錢的~~
應該是到處亂玩亂X的~~

版主請你保重~~版主請你保重~~
就只是被別人追走了而以
不必那麼悲憤
"她"不是你的東西或財產,她有她的自由,又還沒結婚

sugizo74025 wrote:
我本來也想這麼做,公...(恕刪)


絕對要的
  • 8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