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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接受前夫家招喚再回到前夫身邊嗎......

這讓我想到以前玩太空戰士的召喚獸…

超好用的耶

ntfoundation wrote:
看完只覺得樓主應該是...(恕刪)



其實覺得你說得不錯...+1
名字是代表一個人的存在,那麼如果名字是假的話,那也就表示那個人的存在是虛假的。
如果妳真的愛女兒,就直接把女兒接過來吧!
而不是發文在這問大家怎麼做!難道妳真的不知道怎麼做嗎?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回去不可能

頂多把女兒接回來
看來樓主自已都養不活了就不要去想監護權的事了,沒錯小孩何辜~但妳就該死嗎??
我是覺得如果妳覺得妳還年輕倒不如再找個男人嫁了換妳過過新生活~
如果妳自認是個女強人的話~孩子就領回~一樣找個男人嫁了(但有小孩的話就比較難些..)
加油吧!!
applyipad wrote:
我實在是不知該怎麼辦,要為了女兒回去嗎..........(恕刪)


讓女兒過比較好的生活和回頭接受前夫是兩回事。

妳可以要求前夫把監護權歸給妳,醬子妳女兒就可以讓你照顧而不需要讓自己再進入那個家庭。

現在前夫家看起來並不是因為前夫對妳仍心懷舊情,只是需要妳回去照顧他們一家子老小而已。

若前夫不答應把監護權歸給妳,那就表示他只是想要利用女兒讓妳心軟回去照顧一家子人,而不是為了女兒好。

applyipad wrote:
但前夫的母親說 我忍心看著女兒,寄託在親友家 像個孤兒一樣嗎...(恕刪)


應該要問的是,他們怎麼忍心讓女兒在他們家受到醬子的待遇?

另外,那個第三者不是還在嗎?那妳回去他們家,妳算什麼?女佣?

那個男的不是沒工作在家嗎?他為何不能親手照顧自己的女兒?

問題不是出在妳身上,責任不該由妳來承擔。

女兒是妳和他的沒錯,但現在不需要因此而讓妳自己變成他們家的免費佣人,連女主人都算不上。

applyipad wrote:
我跟前夫結婚已經十五...(恕刪)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不過

妳家是妳家 他家是他家

就算考慮小孩 也不會變全家

Dunyia wrote:
千萬不要前夫跟第三者...(恕刪)



+1..本日最中肯

已經逃離了現在又回去難道你已經準備好讓那個小3叫你大姐嗎,
至少要前夫來你家這邊跪個幾次大徹大悟的哭的幾次,版主再來發篇也不遲
現在是老人家來用親情攻勢,前夫再繼續裝沒事嗎



打官司爭取女兒監護權就好了

女兒應該也國中吧,接過來跟你住就好了,也不差那副碗筷吧,
又不是'學齡前小朋友.要時時有人顧的那種
我建議妳要接回妳女兒,因為她在妳們的婚姻裡是無辜的,你有保護她的義務,提供她正常的基本生活(可以的話,連監護權也申請回來吧)
至於前夫,這叫自食惡果,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管他~

僅供參考

古人有句話~無三不成禮

樓主 妳的生活由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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