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sher wrote:
無意筆戰! 摸手本來就是一個檢測對方底線的方式; 若我摸手遇到這種反應, 我馬上:
1. 道歉.
2. 尿遁, 放女生鴿子.
3. 手機關機, 找個地方爽一下, 排解惡劣心情.
...(恕刪)
我也不喜歡筆戰的說
基本上摸手要看什麼時候吧
第一次見面,又是在車上
何況...是..."摸"手
至少我個人會認為這是"我可不可以跟你上床"的性暗示
爆像喜歡吃掉小妹妹的怪叔叔
而非"我真的很喜歡妳,想妳當我女朋友"的請求
牽手,比摸手自然多了
摸手很怪很怪
我認為最自然的牽手...是吃完飯,一起稍微散步的時候
而且這事情理論上不能也不適合發生在第一次見面
第一次見面如感覺很好
雙方就會有下一次 (除非單方或雙方均過於被動...這種組合還是不要在一起比較好

下一次或者三次以後
再來牽手或上壘
這不是更甜蜜嗎

ps. G大
我個人不會讓這種事情在結婚以前發生
理由:本人外在條件不好,不想被退貨或者始亂終棄

但是...洞房花燭夜他敢摔我試試看!!
我跟他沒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