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小天 wrote:累積才一個人就決定樂華喔這.....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樓主是對的 XD...(恕刪) 呃...呃...基本上...請爬一下文章=.=這是大家決定的,前面有投票過程...樂華比較多票.基本上...樓主是投通化街夜市而非樂華夜市...所以...真的...不是樓主說了算...而累積一人,是因為目前只有一人有pm跟我報名.其他的版友有五六位都只是在版上說而已,樓主無法確定該版友是否真的想參加.P.S且文章有說明...不論是地點或是時間都是暫定而已,以大家的建議為主.
洋蔥果醬 wrote:我想 那個人 會自己招的~~ 不知道 『疾疾,護法現身!』 能不能對付他.....那個人是很厲害的......myth2000 wrote:P.S且文章有說明...不論是地點或是時間都是暫定而已,以大家的建議為主. 輸了認真就輸了 XD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如果你要下逐客令是可以啦感覺不太好,那就不在這一樓哈啦了,祝大家聊的開心啊 那就離開吧~你的發言除了製造混亂有什麼幫助?既然問了地點怎麼決定的?突然冒出一句,樓主是對的,是什麼意思?更不用說我的選項根本不是樂華.出來把事情做說明.什麼叫做認真就輸了?難道要讓所有的事情都混沌不明嗎?大家的聚會,大家當然有權力決定選項與知道選項的流程.嘴砲不是這樣打的...你可以去另外開個版,邀請你的朋友去那邊聊天.
myth2000 wrote:那就離開吧~ 感謝你的逐客令就,大家走吧樓主是有心想辦好交誼聚會,就不要在這裡打擾好了,也祝福各位聚會開心順利另,你該修正你態度較好,小建議而已避免跟你回來回去我還是別再回你多說無益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另,你該修正你態度較好,小建議而已 你應該先檢討一下你的玩笑性話語帶給大家的困擾.一句樓主是對的?所以讓大家覺得地點是樓主說的就算囉?大家說的呢?不說明,就是這樣?出來說明,就是認真?就是輸了?你有沒有想過你只是在此聊天,有必要額外製造問題嗎?討論是相互尊重的.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小小建議.~~~請你的體諒囉!已經太多事情都是我私下去吞了...辦個聚會已經有人被騷擾到報警了...很多事情,越說越明,越明越尷尬...關於活動的事情有任何的誤會或是疑問,我都有責任出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