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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真的是看清朋友好方法..

如果是真有困難沒包就算了,就怕是有錢不包,借了錢也不打算還,不過三千塊認識一個人也不錯,至少花小錢,總比騙你一次大的好,以後就保持距離,人生路上一定多少都有這樣朋友,可以交就交,不能交就保持距離.
原來吃喜酒可以不包紅包???

我真得長知識了

如果真的是好友有困難.他不會跟你說嗎

現在對方完全已讀不回不做解釋

大家都來罵樓主.說樓主太小氣.不會體貼好友

那好友怎不體貼樓主剛結婚的人.缺錢.你不要給人家欠錢

樓主我挺你

另外.我自己也很窮.以後有朋友要跟我借錢.我絕對不借.看了本樓的回應之後.原來好友有困難.借錢後我不應該也不可以要回來.否則大家會公幹我

這年代.欠錢得比借錢給人家的還大聲.還來的理直氣壯???
有些人說:
你們都在勸樓主不要計較,
卻不指責借錢又不包紅包的該朋友,
假道學!你們都是聖人嗎?

我只能說:唉,你們看淺了。

要大家幫忙罵人、痛斥該朋友,何其簡單?
打個幾行字,要2分鐘嗎,
回完文,網友繼續過自己的人生,
大家越講樓主越是滿腹怨憤,然後呢?
花時間花精力去打官司要錢?
這股怒意積在心頭,時不時發洩出來,
這樣到底是對樓主好還是壞?
如果今天幾千塊的事可以氣成這樣,
那將來社會上幾萬、幾十萬、上百萬的事又如何?

轉念很難,但轉過去就海闊天空。

舉個例子:小弟曾接觸一個案子,
毒販與警方追逐,途中撞到原告,
傷勢還好不重,提告車損與受傷的賠償2、3萬。
第一次開庭,被告很正常的沒來,
原告本來打算追加其他損害,
但聽到法官說要補繳裁判費,猶豫了。
分析一下利害:妳要告,基本上一定會贏,
不過妳至少還要請一次假開庭補證據,
如果追加要付裁判費,最後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還要再花時間去聲請強制執行,
被告名下沒財產,又毒品前科累累,
有錢可以被執行的機會恐怕不高,
這一切值不值得,只有妳可以決定。

最後原告撤回起訴。
亂入一下..

我結婚時..宴會廳是跟某小企業之子結婚共用一個廳..一前一後這樣..

然後因為我只邀請我熟識的..所以某一桌上面坐著一個不認識一直在看手機的人讓我很在意..

最後宴會開始時我問了一下..她才知道他走錯廳了..急忙跑到隔壁去..

宴會後清點紅包..多了一包某某企業社的大紅包..

我想..要是對方小鼻子的話..搞不好以為這女士是來白吃白喝的吧..

不過..包錯紅包..我們家也曾發生過..託人送紅包到會場..後來才發現送到獅子會的場子去了..

何謂紅包?
為什麼結婚等喜慶不是包白包而是包紅包,那是因為紅色代表吉利,所以包紅包就是沾沾喜氣,
因此紅包袋才是主角,至於紅包裡面的數目只是配角,而且數目是多或寡其實是看交情的,

換成是我,我處理的方式是會藉著下次相聚的時候,當著其他同學的面,
跟那個朋友說~某某某,我上次結婚時,你來讓我請,但卻忘了包紅包給我,這樣吧,為了討個吉利,你給我個紅包袋就可以了,裡面不用放錢沒關係,我只是討個喜氣與吉利而已。

然後看看他後續的處理方式是~
1.拿個空的紅包袋給你。
2.拿個裡面有裝錢的紅包袋給你。
然後你再決定要不要跟他切,
這樣既不傷那個人的顏面而且也顯示出你的大度,不是很好嗎?




a79625 wrote:
何謂紅包?為什麼結...(恕刪)




您這種冷靜的處理方式真的讓我很佩服, 我就想不到這麼遠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原來吃喜酒可以不包...(恕刪)




借錢還錢天公地道, 合法合情又合理

但討紅包的只是想騙錢罷了
nicalbaby wrote:
但討紅包的只是想騙錢罷了(恕刪)




另一個問題是

遇到討紅包時要包多少?!板主一桌辦多少的?!大家要算清楚就只能這樣了
喜宴 我個人的看法是愈熱鬧 主家面子愈好

辦婚宴 基本上不會賠 頂多是小賠 怕賠錢不如不要放紅帖

不過 有次個人不好的經驗

一位同學結婚 在知名飯店請喜酒 男女雙方一起辦(一桌我猜約1W5左右)

本來有跟A君約好一起去吃喜酒 另B君因為趕攤 請我代包3000塊(我跟A B君都是回禮)

因為有2個小朋友 不方便帶去飯店(怕被嫌) 所以事先有請岳母幫忙帶幾個小時

結果 當天 A君臨時放鴿子也不能去 請我幫忙送紅包過去(3600塊)

送小朋友去岳母家時 岳母弄錯時間 結果人跑出去不在

老婆想說帶小朋友去飯店不好意思 那她跟小朋友不去 叫我自己去

但要我自己去 我就不想去了

可是我身上含自己跟代包有3包紅包(3600+3600+3000)

想說 我2大2小去 3包紅包共10200元 也不算失禮

而送小朋友去岳母家有延遲一點時間

到婚宴場合時 認識的已經坐滿

所以我被安排跟不知是男方還是女方的長輩坐

結果 同桌的長輩 一直竊竊私語(但你聽的很清楚)
說:飯店一桌那麼貴 "他們"還帶2個小朋友來 後續上菜也在唸:小孩子又不懂吃 幹嘛帶來

老婆大人就整個不爽起來 回家我還被她唸了一頓...
聽過一個笑話跟樓主分享
「點頭之交(名詞):交情好到足以開口向他借錢,卻不足以將錢借給他的人。」—Ambrose Bierce

既然看清一個人
也確認了對方的回覆與態度
那麼該如何繼續與這個人維繫何種程度的友誼?
就看樓主的智慧與人生歷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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