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jqr,這樣想想吧! 以命理輪迴來說,也許...前輩子妳也是這樣對他的,這輩子就當做還完這個債吧。対你而言,何嘗不是件好事。不管他對你怎麼樣,忘不掉他,就不要忘,但是把他的記憶擺在一旁。就像照相一樣,照完後,把他存在一個檔案裡,現階段不要去看那個檔。(喔,不用刪這個檔,就算刪了,他還在妳記憶裡。擺著,妳反而不會在意他)我只能說,現階段妳是很難走出來的。可不可以走出來,只要妳不尋短,絕對走的出來。到時妳再回想這段,應該又是段不同的回憶。很想寫段小故事給妳,但是妳先想想吧! 如果想聽這故事,再PM給我...(其實是我懶,剛回國想調時差)這故事幫了很多人...記住這句話,妳會沒事的,相信我!附帶一句,千萬不要做傻事,要不然就真的很傻了。想喝醉,不要到外面喝,不要找異性喝,自己喝! okaysweetie, trust me, you will be fine!
謝謝大家昨天醒來,人在醫院的病床上面怎麼回事啊.....我不知道同事說,我昏倒了,整整兩個半小時沒有知覺.頭上胸前都是一堆管線鼻子插著呼吸器左手是點滴,右手是心跳偵測儀醫生說我心跳過慢,血壓過低.如果再醒不來的話......不吃不喝不睡四天了所以造成嚴重營養失調凌晨三點半,床邊圍滿了一堆關心我的同事又是花,又是水果,又是果汁可是再也看不到我心中的那個人.......謝謝大家我要開始重新振作起來我用了四天的生命去用力的哀悼我逝去的愛情我的喪禮,結束了謝謝pm我的所有網友我不認識你們謝謝你們陪我一起走過我要好好過下去這樣他也會放心
bjqr wrote:在公司,我必須裝作沒...(恕刪) 像這種人,妳應該慶幸沒有選擇妳,告訴妳一個真實的故事,有對男女朋友交往的許多年,在這交往的過程,男的又交往其他女朋友,雖然最後他選擇最初女朋友,但是幾年來他的大男人主義,嚴密監視這個女孩子,逼著她喘不過氣,加上男的工作收入不佳,所有女方親友都希望他們分手,就在提出分手沒多久,男的殺死了她,還在警局裡說:她是他的東西,誰也不能拿走。所以妳能離開一位會移情別戀、沒什麼則任心的人,雖然有短暫的痛苦,但是未來卻有無限希望,至少不像我們失去親人的這般永遠的痛苦。再者,為愛自殺,這是最笨的人,因為他(她)還是快樂的活在世上,自殺的人只是留給親友痛苦而已,交個比他(她)更好的人,過的比他(她)更好的生活,才能真真的氣死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