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
男方公務員,月薪平均55K,女方國小教師,月薪40K,結婚一年多,目前租屋
近期即將購屋,房貸約每月2萬多,無其他車貸等負債,現況房租15K也是由男方負擔
女方最近開始在吵,要求男方負擔所有房貸,還要給她買菜錢(一個月至少6K)和負責子女(一女)托育費用(1個月6K)
男方回應說這樣他負擔太大,不太合理,女方說她覺得很合理,很多家庭都是這樣,叫男方到網路問看看是不是這樣
所以男方託我幫他上來請教各位的意見?
PS頭期款也是男方出的,女方娘家只打了一通電話來說:房子要登記在女方名下。
我說男方應該是遇到詐騙集團....
-----------------------------------------------------------------
感謝大家的批評與指教~男女雙方也許婚前、後都沒針對這一塊好好溝通、規劃,有了大家的意見
會再跟女方好好溝通看看,畢竟婚姻、家庭是互相的^^
直接辦離婚吧!
男生也覺的很合理!
啾咪~
~一手划動千萬事,一腳踢淨萬千憂.三山五嶽沒興趣,五湖四海任我游~
2007 泳渡 日月潭全記錄
http://blog.pixnet.net/gkka
有買菜錢表示家裡有開伙?誰煮?小孩托育,誰接送和照顧?
托育六千,家用六千…確定這數字不是已經砍半?
我是認為房貸應該各半,家用托育費用也各半,畢竟兩方都有收入。
但最重要還是夫妻要有共識。
此案並未討論其他保險卡債車貸雜支,是否有其他支出。
既然成了家,有錢出錢,沒法負擔就商議多把時間留給家庭,有力出力。
你的付出要讓對方看的到。
有人說離婚負擔比較少,我認為未必。
我和我老公都屬於有錢出錢,
一個小孩托育就是二萬,還不包含伙食和買小孩的東西…
現在是有女方負擔一部分照顧的時間精力,
把這個女人的功能去除掉,就是要花錢外包或男方花費全力去頂。
與其認為女方是詐騙集團,
不如想想自己對於對方的付出是否太過無感?
如今被伸手要錢了,才覺得那是一筆大錢嗎?
至於夫妻房子登記誰,我沒意見。
我家是我付頭款及房貸月付五萬,登記我老公。
但他也不輕鬆,小孩費用歸他。(小孩數量會增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