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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you can take me 取西經

忍這麼久,樓主真的很厲害!
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雖是老話,
但也道出外人難以插手的窘境!
該不該離,該怎麼改善關係都不是別人能輕易給意見的!
但我猜老婆惱怒的原因大概那個閨蜜可能不只是閨蜜而已!
想清楚戳不戳破只能靠樓主衡量!
但是設好停損點和平分開,讓你他更加自由與快樂也好!
離婚對孩子最折磨的其實是爭吵!
所以我只建議一項,別再孩子面前吵!!!
Sorry 我忍不住又要來回文了

1.我今年40歲,她36歲。
2.我跟她都有工作、收入,但兩人各自管理金錢。
很正常,很多夫妻分開管
3.已經結婚11年,只有一個兒子今年9歲。
4.有一間8年的透天厝62坪在科學園區旁,貸款剩12年,本金剩下80萬。
5.因為房子買我的名字,所以她完全沒幫我出過一毛錢付頭款、房貸。
很正常,這是你的房子,你本來就應該要自已出錢,誰叫你不聯名?
6.因為她母親告訴她,男人要養家活口,女人賺錢要自己花,所以全部家庭開銷,水電瓦斯費都由我負責,她僅負責小孩私立學校年費17萬。
這17萬不是錢嗎?你出的錢是錢?她出的錢就不是錢?
7.她有完全的自由投資股票、基金,甚至曾借錢給她母親跟舅舅去買股票,我不能過問,過問就是擺臭臉嗆我然後又變成吵架。
因為她用的是自已的錢,並沒有花到你的錢。而且說真的你們關係不好,他也不會想告訴你!
8.三年前她背著我買一間公寓,因為原本她母親答應要借她錢,卻在她下30萬訂金後反悔,所以才求我借她15萬,以免訂金被沒收,我只好借給她,事後也沒要她還錢。
她會自已買房子,大概是因為你老覺得這是你的房子,他沒保障吧!
9.她完全不做家事,頂多洗碗、煮開水、擦瓦斯爐台。這個也是家事呀!難道不是??你做的才是家事?他做的不是?不煮飯,為何還有碗要洗?
10.她從沒幫我洗過衣服,我都自己洗。那小孩的衣服?她的衣服?
11.她也不用煮三餐給我吃,因為我都在公司解決,每星期有5天不會煮飯都是吃外面。你都在公司解決了,還要她煮嗎?重點是,她也有在上班不是嗎?
12.她愛買鞋子多到鞋櫃放不下。這是她的錢..
13.她也愛買衣服多到衣櫥放不下。這也是她的錢..
14她會把一堆菜塞冰箱放到發霉。表示她是想煮飯的,但是2個人的菜量很難抓,而你又不回家吃?
15.她總是把穿過的衣褲堆積在椅子上。這只是生活習慣的問題
16.我每季要從一樓打掃到三樓,收拾整理我家裡外環境,舉凡掃地、拖地、擦桌椅,如果邀請她做家事或是提醒她垃圾別亂丟,就會擺臭臉嗆我有潔癖。其實可以花點錢請別人來做,這樣大家都沒話說
17.所以家庭內氣氛僵硬,我們已經至少五年沒有房事,在家在外也幾乎沒有談話,可以說完全沒有感情。
是你不想要?還是她不給??
18.這次真的是壓垮大象的最後一根稻草,我真的很想要放生她,我根本完全不需要她,昨晚要收回她的家裡鑰匙、汽車鑰匙、機車鑰匙,請她出門別再回來時,就跟我道歉保證會改。是我的話只會覺得你憑什麼要趕我出去!
19.我會忍耐這麼久完全是因為我小時候家裡很窮,窮到米甕沒米、冰箱沒菜,父母天天吵架鬧離婚,我發過誓絕對要給我兒子正常的成長環境,但是我失敗了。
20.請給我可行的任何建議,我都會考慮,感謝大家。



我只能說
還是要多溝通吧!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弟昨天跟老婆大吵一架,吵的點是老婆說10/29~11/1要跟2位閨蜜朋友去沖繩玩4天3夜,但不讓我跟兒子在同一時間也去沖繩。
...
首先說明清楚:我沒有不讓她去沖繩,昨晚吵架的點是我已經讓步同意老婆去沖繩玩,但是我要自己訂機票、飯店、租車,也帶兒子去沖繩玩,並保證絕不跟她走相同旅遊路線,結果她擺臭臉嗆我這樣很奇怪不要這樣,...(恕刪)
我好奇...

請問各位人妻,如果老公同意妳和妳的閨蜜去沖繩玩,
但老公自帶兒子也去沖繩、也保證絕不跟妳走相同旅遊路線....

這樣真的很奇怪嗎?? 容不下老公也在沖繩(參加別的團)嗎?
可否說明一下奇怪且不希望老公這樣搞的原因?

ps.我不認識版主,純好奇發問。
我講話比較直接--------都給你製造機會了,還不懂,傻男人..............,或是她故意放空城計,看你到底真乖還假乖?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恕刪)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恕刪)

真的哩....看起來你沒有他也沒差...

但通常想離婚卡在後來都是因為小孩,小孩9歲也懂了......
我是比較好奇
版主為何一定也要帶著兒子一起去?
人生是自己的,日子天天要過,為什麼要這麼痛苦? 溝通呢? 沒辦法溝通嗎? 不能溝通應該也可以選擇自己想過日子的方式吧~

哀,感情這件事情,真的是比任何事還要難解決~~~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恕刪)

問一下,夫妻財產有設定為分開制嗎?
最後下決定的是你(妳)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弟...(恕刪)


你離婚吧 天涯何處無芳草

自己的幸福還是得去追求的

完全無房事

根本就沒有愛了
cutemay0206 wrote:
Sorry 我忍不住又要來回文了
1.我今年40歲,她36歲。
2.我跟她都有工作、收入,但兩人各自管理金錢。
很正常,很多夫妻分開管
3.已經結婚11年,只有一個兒子今年9歲。
4.有一間8年的透天厝62坪在科學園區旁,貸款剩12年,本金剩下80萬。
5.因為房子買我的名字,所以她完全沒幫我出過一毛錢付頭款、房貸。
很正常,這是你的房子,你本來就應該要自已出錢,誰叫你不聯名?


婚後財產就算不是聯名制 就算女方沒出錢 離婚房子也是分一半你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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