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文章,我已默默看完了認真來說!其實兩邊都有錯...而且女方也真的該去心理諮詢了那位前社長有段話說的很好:性行為都該是要基於一定程度的信任關係. 這是一種羈絆,一種承諾.當然,現代社會中很多人都抱持著一種開放觀念,性行為的目的變成單純的取樂.看到上面這段話時其實真的心有戚戚焉因為也曾聽女性友人抱怨過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其他的文章,我已默默...(恕刪) 我認為最不可取的就是這個前社長,姑且不論他講的內容是真是假,事情已經鬧成這樣,男女雙方都已經被人肉出來了,你縱然可能因為私人來往的關係知道一些甚麼,但請問你有甚麼資格去把這些私人的事情PO在一個全國都看的到的網站上?你要講要釐清事實也應該是去和校方的性平會或是社工或是警方講,不是申請了一個PTT帳號以後PTT就是你的世界你就是理面的王了,還一邊報料人家隱私一邊在文章中講人生道理?瘋狂了吧
實在看不出來這女的有甚麼好同情的從女生發第一篇文章出來就疑點重重整個懶人包所有文章看完還是很多疑點沒交代清楚疑點1.沒有驗孕就亂吃墮胎藥 (就算沒懷孕亂吃也會造成血崩)女生真的有懷孕嗎? 不過做了兩次兼帶套是有沒有射那麼準?疑點2.臉上無法復元的傷 以及住院等等(後來被爆掛證實自己喝爛醉走路走到狗吃屎怪誰?)隨著爆掛出現的 當事人照片等等都出現 但是臉上的不能復原的傷呢?傷呢?疑點3.吵架後爭執手機摔到教室內 男方答應撿手機卻沒撿(事後爆掛證明女方自己EQ差摔手機)疑點4.巴斯哥發文爆掛內文提到女生家長賠償方式不但不合理而且沒交代清楚(還不知道是要賠償哪方面)疑點5.最新一篇安久前前男友發文Ya哥出錢讓女生跟前男友出遊就算疑點1是真的懷孕 那懷孕孩子要算誰的?整個事件只有老師發文證實男方借錢擺爛證詞所以對男方不利但是有沒有人認真去想過一個辦活動辦完經費還沒申請就把位置丟出來的前社長該交接前結束的東西都還沒結束就丟爛攤子給現任社長這根本吃定YA歌是她男朋友才敢這樣搞吧不然這種爛攤子誰要接?再來一個酒精中毒EQ管理差動不動鬧自殺的女人就算交往中男人也會想分手更何況已經分手還把遺書交道男生手上我不覺得男生把遺書丟掉有甚麼問題如果男方已經出社會上班前女友鬧自殺就要過去陪那工作還要不要做?在場有女生可以接受男朋友的前女友鬧自殺男朋友要過去陪整晚的人嗎?況且交往中打砲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YA哥是男人又不是性無能難道要向PTT前一陣子的"交往五年半 蛋蛋爆一半"這樣子才算是好男人?一個分手後不甘願把爸媽搬出來到男方家鬧的雞犬不靈就算了還捏造事實讓很多女性網友腦補女方受傷是因為車禍或是吵架被打所以才會被對方媽媽要求賠償結果事實呢? 阿不就一個喝到爛醉的女人走路走到狗吃屎受傷 關男生屁事╮( ̄▽ ̄)╭
這女生文筆狠厲害,一開頭就用楚楚可憐,柔弱的形象帶出自己的深情........在她的文章中看似受傷很深,但用心看會發現,用詞幾乎都是偏向自己的思維和想法,全無公正公平的寫出一件事情的始末。例如:住院那段,不敢寫和酒有關連性的字眼利用這點,博取大家的同情,卻不說出真相......永遠只有用暗示的手法指男孩是兇手.....高招還有懷孕也是疑雲重重,即使沒去看醫生,也該會用驗孕棒吧...自己上網查就知道懷孕,現在電腦都能當醫生了是吧....再把“醫生曾說過的話”誤導大家因為這件事害的,塑造更柔弱形象。誰知道醫生是不是2年前說得阿..但是騙得一堆人同情心...最後,雙方主角出來攻防戰真相大白.....這個酒空女孩自己喝到茫,跌倒撞到機車。跌倒前叫男的走開,跌倒送院後,還想告人家遺棄罪?也許這男主角狠不優,但從女主角文筆就能看出她自己的個性...擅於偽裝..
soulpower1217 wrote:YA哥真的告的話絕對...(恕刪) 毀謗罪.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大家沒有指名道姓"YA哥"也不是網路帳號或IDYA哥要怎麼證明他是大家口中的YA哥以本篇來講如果有個人綽號也叫YA哥那是哪個YA哥告那個YA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