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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跟我要生活費每月 5000塊,不給就分手,合理嗎?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請你一定要跟她分手
便宜阿,我想樓主是想要免費的吧。

女人,不用這樣踐踏自己吧,5000太便宜 起碼開20000....真是傻傻的。


jaioefejiseijf wrote:
請你一定要跟她分手...(恕刪)
分手阿
跟她在一起
還說出這種話
如果繼續走下去
你的問題比較大
早分少損失
不然到最後等你發現,花更多錢之後她還是離開了,你會更後悔浪費那麼多錢的。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他都表明他是出來賣的

喜歡就付錢 不喜歡就不要付錢

您好
問別人合不合理,不如問你自己的心。感情是當事人才能做決定的。
分手後所有的情緒一概由您自己承擔,不分手經濟上是否能持續供應。
這些都不是他人能幫你分擔的。自己想清楚吧。
另外,有時間問別人看別人霧裡看花的建議,何不找女友好好溝通。
祝福您

XZ wrote:
便宜阿,我想樓主是想...(恕刪)


看到你的貼圖,我懂了!
加一條人命就是20000

你很有家庭觀念喔!
小瑪莉養不少喔!
5000NT就當月租費吃到飽方案囉,還可以隨時解約多棒啊!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拿五千元去找妓女,也比去找他爽 OK?
記得都要戴套 免得吃你一輩子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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