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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現在的人是怎樣,欠錢不還,還說的理直氣壯的

樓主在意的是奇蒙子的問題.連一個小小5千塊就可以把自己人格賤踏成這樣.沒錢是借屁呀.

有借當然要還.如果當初女方說直接給她.樓主還會跟她要嗎



analucia wrote:
我家給我的觀念是:借...(恕刪)


有這種觀念的是錢應該也不會借人吧
說到這個,我要感謝我大學的一位好麻吉,他當年機車酒駕被抓到,跟我借了一萬要繳罰款,當時我想說他有
急用,很乾脆就借給他,事後還錢當然就石沉大海,這件事以後我就認清借錢給人,就要承受回不來的風險,
所以後來幾百塊以上的錢我沒再借過了,這種欠錢不還理所當然的思維,有時候就算想幫助別人,也會因而
怯步吧

sos784 wrote:
有這種觀念的是錢應該也不會借人吧


看交情、情況,還有當時自己的狀況而定
如果對方要去買包包、手機,那我是不會借的...我的朋友也沒人為了這種事跟我借
但如果對方是因為醫療或是什麼急需,就會借呀!而且我也確實借過人喔
簡單說,就是借急不借貧...
我家這種觀念要求我的,不是不借錢,而是要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
現在真的是欠錢的人比較大

我以後也不會再借別人錢了

錢的數目真的不是問題

重點是奇蒙子

如果對方有意願還錢 , 到期還不出來願意主動聯絡說明原因

我覺得給對方延一下都無所謂

最討厭那種欠錢到期還沒音訊 , 打電話MSN也不回

之後找到人才在那邊講一堆理由沒辦法還

這種人態度上就有問題了 , 反正借了一次就沒有下次了

可以走強制執行的路線吧
直接去地方法院把你這些東西印成書面檔案當作證據就可以了
印象中如果法院認可你們有借貸關係.一般走民法就是直接會扣他的薪水或者存款
當然.扣薪水會影響到他在公司的信用問題.這部分就斟酌使用

如果懶惰的話直接存證信函過去說要告背信或詐欺(實際上是沒辦法的樣子).對方通常都會迅速處理就是

小尼0906 wrote:
這件事以後我就認清借錢給人,就要承受回不來的風險


這點非常同意。
不過小弟運氣比你好,只花了一千塊就看清楚這個事實了…
v
Marskey wrote:
以下是整理出來的和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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