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霜緋羽 wrote:
我有想過今天要不要殺去新竹找她看著她一晚不要出事
...(恕刪)
你是她的誰啊!!!!????
還作甚麼朋友?這是你熱臉貼冷屁股啊!!
(朋友只有從頭到尾雙方完全對對方完全沒有進一步想法才做得到)
今天就算她在夜店被人撿屍去了
那也不干你事啊(除非你有當便宜老爸的興趣)

她已經不是你所認識的她,又或者是說:你根本從沒有瞭解過她這個人!!
人生的前輩們走過來的路可不是白走的,咱們也只能用最難聽的話來勸你這個當局者迷的可憐人啊
時間真的是帖良藥:
第一個月你可能還痛不欲生
第三個月你大概只會覺得像作了場愁悵的夢
半年後你已經沒甚麼感覺了
一年後你會覺得當時的自己像個蠢蛋
前提:不聞不問,不接觸不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