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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女友出我的生活費,有不合理嗎?沒吧


sweater1125 wrote:
交往兩個多月她之前在...(恕刪)


如果離工作的地方遠
可以選擇不要搬過去阿
如果你因為某些因素要搬過去同居
房租多少也要攤一些吧...
受什麼教育長大的?

我看算了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到底是吃什麼長大的?

腦袋都裝這些有的沒的


超級瑪莉跳跳跳 wrote:
我看了真替你打報不平...(恕刪)


忍不住要為大大喝采了~這段實在講得太精采!!!!

sweater1125 wrote:
交往兩個多月她之前在...(恕刪)


你女朋友的飯煮太軟了。~~~哈哈哈
我猜樓主應該是在電子業上班,電子業在酒店是常客也是大戶。
Mixxam wrote:
我跟你的情況是完全一模一樣的...
女友也是單身自己租屋,我以客人的身分進駐
但現在除了房租以外的開銷大部分都是我出了

實在是很吃力阿



你一定是犯了一步錯全盤輸

你當時一定是搬進去的時候,跟她展開了某種談判討論,最後在談判桌上輸光光
你真是好人,男人還是要壞一點吧
就是要避免這種情況
所以最好方法~~連談判場面都不能出現
多少人經歷了血淚史才終於參透~任何事情男人只要進入討論就已經完了,永遠輸她

一切都行雲流水,亂混亂混的就過關,所謂頭過身就過
住久成習慣 習慣成自然
事情一絲一毫的發展,不知不覺中演變 這才是形兵至極 至於無形
樓主!是非對錯,也不是我們這種局外人說的算,只是我們中國人一直深受,中華文化影響,認為男人要照顧女人才算是個男人,外國人男仕,受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男女雙方做任何事都是真正平等,吃飯付費一人一半很正常,家事一人一半,所以待在國外女性,比較獨立,不是沒有原因,因為環境使然。

當你的想法,比較像外國男仕,思想及行事方法。

陳冠吸就是受外國教育長大。
marrisawang wrote:
真替你女友的...(恕刪)


同意!!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台灣能夠像現在這麼成功!

您功不可沒!
朋友看到這篇文章,叫我上來回一下

我提供一個算是現身說法給您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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