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vid210 wrote:
這好嚴苛
不愧是王法
但人權只要是人就成立
不因為是誰或做過什麼事而被影響
在本王眼中,潔身自愛的人才有資格講人權,通姦者不是人,沒資格講人權,如果由本王來治國,通姦肯定是學新加坡用鞭刑,打到皮開肉顫,然後大頭照刊登在各大報頭條,所以本王如果有機會選總統,請各位投本王一票,本王保證,將來諸位出門就算忘記關門,也沒人敢進你家偷東西,深夜走在路上也不用怕被飆車族砍,本王雖然是用嚴刑峻罰,但安份守己的人絕對不用怕,因為本王的律法只對付妖魔鬼怪,哪像現在的律法都保護壞人,通姦竟然也能臉不紅氣不喘跟人大談人權,那乾脆小偷.搶劫.殺人犯都來講人權,通通除罪好了,真扯...哇哈哈...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很多人以為結完婚對方就變成自己的資產
對婚姻的觀念不正確
就算有這種變態的刑法保護婚姻又如何?
事實上,台灣離婚率還不是世界第一
婚姻不靠自己維護,還要靠刑法,可悲呀!
說白了,這種刑法還算不上是保護婚姻
而是限制和處罰個人的性自主權
實在午告變態!
我倒覺得你認為通姦主要目的是保護婚姻是你邏輯不太對
凡結婚後不可離婚﹐這才叫保護婚姻
政府並沒有阻止任何人跟任何人交往(除了孩童之類的例外)﹐只是看你要不要犧牲
因身份不同而限制自由跟自主權﹐我覺得沒什麼不可﹐法律本身就是用來限制行為的
話說回來結婚並不是政府逼你﹐選擇留在婚姻亦同﹐實在是沒什麼立場說我就是要婚姻也要通姦
然而第三者的行為則是破壞家庭﹐那被判刑也是合乎情理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我倒覺得你認為通姦主要目的是保護婚姻是你邏輯不太對
凡結婚後不可離婚﹐這才叫保護婚姻
政府並沒有阻止任何人跟任何人交往(除了孩童之類的例外)﹐只是看你要不要犧牲
因身份不同而限制自由跟自主權﹐我覺得沒什麼不可﹐法律本身就是用來限制行為的
話說回來結婚並不是政府逼你﹐選擇留在婚姻亦同﹐實在是沒什麼立場說我就是要婚姻也要通姦
然而第三者的行為則是破壞家庭﹐那被判刑也是合乎情理
..(恕刪)
第三者的行為則是破壞家庭
未必吧!!!
很多是本身家庭早已殘破,夫妻早已感情不睦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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