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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多年了~還是死性不改 (對於當時的護士小姐 我很抱歉!! )

看過他的照片,我只能說他很厲害,可以把到這麼多女生;看完他的介紹,我只想問候他國文老師,一整個不知道表達甚麼;對於樓主,我想那時你大概迷失自己了,現在恭喜你也祝福你。

Mavis 周 wrote:
無意中發現前男友又在...(恕刪)
我不小心 wrote:
看了相片後 覺得真的...(恕刪)


看完後...忽然間背後襲來一絲的涼意...忍不住全身顫抖了一下...腦袋裡想著..奈安捏??...

Mavis 周 wrote:
無意中發現前男友又在...(恕刪)


長的糟就算了,但還欺騙人就真的太過份了

真的很無言不知要說啥

Mavis 周 wrote:
無意中發現前男友又在...(恕刪)


還呆呆凱~!!

凱你老母啦, 都幾歲的人了! 大哥!


Mavis 周 wrote:
無意中發現前男友又在...(恕刪)


推一下

讓他上新聞好了


alou21 wrote:
他版今日到訪人數快破...(恕刪)


有興趣想認識他跟他做朋友的
可以加他好友 MSN 即時通 SKYPE
他的資料都有po上去了~

imu0530 wrote:
看了樓主的文章~突然...(恕刪)


網路交友不是說不好,而是要保護好自己


bis0815 wrote:
穿女生內褲真的能舒解...(恕刪)


而且要蕾絲邊的


Mavis 周 wrote:
我知道第三者是很不道德的,
而今,亦爲自己年輕不懂事的行為感到後悔,
但事隔多年, 這男人的行為思想卻依舊沒改變,
持續招搖撞騙對愛情抱持憧憬的女孩我朋友一直告訴我,
把這件事情po出來=作功德

各位覺得我把他相關資料po出來給大家提醒身邊的女性朋友好嗎?

這樣做是對的嗎...各位覺得呢?



樓主私底下提醒身邊的女性朋友,當然很好,至少不會有公然污辱的問題,

但網路上可是眾人可共見共聞的地方,發文指摘他人,用詞豈可不慎.

姑且不論內文的真實性,感情之事本就難論斷是非,更何況僅有單方說詞,

但標題用禽獸指涉他人,莫要仗義未成,反先觸法網.


另外,樓主如要作功德,提醒眾網友小心.合宜的做法是,

把所知事情的經過,詳實敘述,並對當初應注意但未注意

的地方,或者對方的慣常行為模式指出,善加提醒諸網友,

而不是公布對方的姓名及私人網站,這樣會讓本討論串,

原本對虛擬不知名對象的討論,變成聯結至真實世界某位

特定人的評論,若議題非可受公評之事,樓主及網友若用詞

不當,不慎侵犯到他人人格權法益,豈不是讓當初的一片好心.

卻辦成了壞事.



ps:建議樓主如下打上馬賽克,大家討論起來.比較能暢所欲言,也較無觸法之虞.


Mavis 周 wrote:

他的網路名字都叫 蘇xx
帳號都是adadxxxxxx
他每次在別人的自我介紹都會把他的手機po出來~~

在google都可以找到 (因為公司有設阻擋的所以我有些找不到)
不過他

pc交友 hi5交友 msn交友 都有

1.http://10.23.41.31:15871/xxxxxxxxxxx

2.http://www.atlaspost.com/xxxxxxxxxxx



Mavis 周 wrote:
無意中發現前男友又在...(恕刪)


唔.......
看完他的照片跟自介
再回想那一段『因為我上班壓力很大,半夜會偷穿女生的內褲舒解壓力』
我笑了.....會很壞麼

感謝提醒~已更改囉~~
davidsmoker wrote:
樓主私底下提醒身邊的...(恕刪)
有錢帥十倍+帥能當飯吃
在本篇通通無視

把妹只要臉皮夠厚+不經世事的單純女孩兒 就夠了

連那種不知道哪裡抄來的詩詞都能被說是文筆好
我真的要吐了

真的是情人眼中出西施阿
凱凱呆
我被徹底打敗了

受教了
我是歐噴醬 快樂的一天 跟你一起歐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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