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好奇?既然都說不想交男朋友,為甚麼先前還要委身給不怎麼樣的男生?....而且還不止一個?如果真的不想交男朋友,應該很能自得其樂,怎麼還會對別人的白目耿耿於懷呢?到底是不想要?還是挑不到?.....搞清楚就不會那麼辛苦了!
看到標題本來以為大概又是一篇女性表現任性的文章,不過我倒覺得這種程度的抱怨合情合理。人都有權利選擇要或是不要,我覺得比較客觀的想法應該是即使這個女人到了80歲,她還是選擇不要,那也是她的選擇,環境應該尊重而不應予以苛責。簡單來說,如果事實真如其所述,開版的並不在意孑然一身,而是孑然一身附隨而來的評頭論足,不管是惡意還是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