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羊 wrote:
但是 結婚協議 要說好
1.不住婆家 去買自己的房子 >>>婆婆太機歪 少見為妙 50萬可以去汐止 淡水 買小套房
2.收入除了奉養金>>每月最多5000 有幫忙帶小孩給10000 其餘交由你管
3.每個月最多探視婆家一次>>婆婆太機歪 少見為妙
4.家事分工>>>因為妳要幫忙養家
男方不答應 千萬別嫁
好機歪的結婚協議啊

Yunalesca wrote:
好過結了這個婚去跟一個沒肩膀的男人當阿信...(恕刪)
ccho0215 wrote:
先了解沒有錢的真正原...(恕刪)
小湯姆森 wrote:
也許如你們所說,月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