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人 wrote:
謝廷峰都可以原諒阿芝了
樓主若真有情
不妨婚期延後再交往觀察看看
樓主若果放棄
最高興的恐怕是那爛人第三者
自己得不到卻報復害別人婚姻破碎
完全照它的劇本發展
樓主願意麼???
...(恕刪)
不要混為一談好嗎
張柏芝可沒有"偷吃" "腳踏兩條船"....
正確說 張柏芝還是受害者...
跟樓主情況完全不同...
就為了不想便宜第三者 就得認賠以結婚來收攤?
爛建議 0分~
品味時尚 wrote:
我也認為是第三者挾怨報復,你女友得知對方打給你後,她打去跟第三者請第三者不要再騷擾你,我想是很正常的,再來這男人或許早就想好,如果得不到就一樣要讓三方都不好過,不然怎會有你的手機號碼?類似的情況我的好朋友也有發生過類似的情況,但是他選擇原諒,而且吵架的時候也絕不拿出這件事情出來談,女生則是相當的感激,也知道男方對她很包容,現在已經結婚三年多囉,感情還是很好呢,不過現在你們家人都知道這件事了??如果沒有找個好理由
就算你們合好,我想你家人也不好給她好臉色吧?記住,網友的話都只能聽聽,(包括我)該怎樣的選擇都是你要自己做出決定,今天如果是你偷吃?你認為你希望對方原諒?還是如何?...(恕刪)
錯是錯在那裡?錯在女生不該告訴第三者"8/10跟女友吵架的內容,以及我哭泣的舉動"
你那朋友的老婆應該是沒做這種事吧!這能原諒嗎?在笑話誰?分享給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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