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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收到來自前女友的情人節禮物---眼淚

而且現在小弟突然想到,如果您如果再答應的話(絶不要心軟了)

她"免費借住你家"用你的吃你的

而在外面那個男的搞不好就是她供養的小白臉,您就好像是那個凱子哥哥

不好意思,我的想法是這樣子,聽聽就好了

如有得罪之處請原諒小弟 ><"
今天發生了一些事情

但是因為我要去墾丁玩 哈哈

所以各位大大們

回來再向各位報告啦

感謝大家對我的指教

天氣變涼了 各位不要感冒啦
不會是跟女生去墾丁過二度蜜月吧
是跟那個"還沒一撇"的女孩出去嗎?

那記的要把疊疊樂的照片po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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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久,終於快等到我喜歡看的了.............
我想縱使樓主的女友有多麼過分 樓主還是很愛她的
如果他接受你的條件你應該還是會重新接受她 不管大家有多反對
要忘記一個人 唯有靠另一個人才能忘記摟
好好跟新對象培養感情吧 看看有無進一部的交往
這樣傷痛應該會較不痛
joshchen :

恭喜你從"戀愛試練"中昇級了

但是你也要記住一句話

好馬不吃回頭草
保護自己不再受傷...............








我卻做不到
說真的,如果我的女友不能和我講真心話,我會考慮分手,
男女朋友應該是比朋友更親密的,如果雙方的愛不能平衡,
也是不容易持久下去^^

我覺得暫時先不要理會前女友
不論樓主對他還有多大的依戀
不妨先停下來仔細想想(跟妹妹去墾丁玩也是不錯的啦)
過一段時間再說吧
怕是怕跟前女友去墾丁。

雖然機率不大。


151515
Sam-obile 懶人包 /tinyurl.com/a44xz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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