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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有犯罪的事實了 怎沒有人主動查 這是公訴 還是告訴 剛看時候會很同情版主 看到後面 真的應驗1句話 就是可憐之人.....這種偷竊之人 有什麼好同情的 兩年花這麼多錢 到頭來的錢都嘛去玩樂 要是我沒別的可說 先告再說 拿小孩來要脅喔 自身難保了 還口口聲聲想當個好媽媽 你怎不乾脆把錢1次要足 把自己說成這樣 難道妳都不用負責任 妳老公就是混蛋嗎 要不要請當事人出來表達下意見 也許只聽1面之詞不是準的 或在也許 妳男人也在旁邊看戲 看哪們演的戲 我搞不懂這種人要捐給他什麼 這麼愛娟的人 不會捐動房子給他算了 上01目的是什麼.....斂財 說心事 還是騙同情 如都不是 那是在演什麼 有多慘 怎都只說的你遇人不淑 搞不懂 有什麼好同情的
Rschumacher wrote:
醫生並不會因為病人是通緝犯就不救命...(恕刪)


舉這個例子不是很貼切,樓主的命沒有危急到會馬上死掉。而且有社工可以尋求協助。
猶記以前長輩教訓....路邊看到車禍什麼的.不要去理.會被誣賴成兇手..
一定是有發生這樣的誣賴好人事件..才會讓有愛心的人退縮..

同理.當你發現你的愛心被騙了.下次要付出時.會不會開始猶豫了.一定會有些人變冷漠.甚至不付出了..
不論對錯的氾濫愛心也是扼殺真正愛心的兇手之一

-----------------我是分隔線----------------

回到樓主事件.假設樓主說的都是事實好了..
網友為什麼要捐錢救他? 因為不忍他被抓去關.所以要趕快湊那30萬..
結果錢是拿去生活用..
有網友說:錢捐給他.他要怎麼用是他的事啊..
試問..如果他不是說要被抓去關.而是說沒錢生活..你還會捐錢嗎?

救急不救窮!救急不救窮!救急不救窮!
vu84vu wrote:
是不是應該如您之前的講法,靜待司法調查後再來批判?
真正的佛菩薩,沒有分別心,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這兩句話真是發人省思
拿樓主的事件來說
也沒有人去求證樓主一切的遭遇
或者她先生的負心與不負責任是否為事實
一堆人就先把他先生戳死了....

再拿之前要女人付裝修費那件事來看
那個男人並沒有為惡的一個"事實結果"
從動機來看
一個男人要玩弄一個女人的感情
根本不需考慮結婚這件事
一堆尖酸刻薄的人
也是把那個年輕人的婚姻之路給徹底戳死了

ricky大娶外籍配偶自述了前幾段的感情遭遇
同樣沒幾個人給予正義的發言
有一個女性會員嗆聲說:
"男人以後整不了女人 利用不了女人了"
問題是根本沒人說過要把女性當家僕
被私訊的人也並不認識她
她就先把台灣男性全部代入...
在她眼裡
適婚年齡男性找外籍配偶好像是十惡不赦的事
相信不少人都收過她的私訊

很多女性自身不希望受到婆家的控制
卻也把男性資源當做財產來看待
就是這種要不得的心態

房的事件
並沒有人說男性背叛婚姻和女學生搞不倫
男老師不需要負最大的責任
但對於那件事件
男老師的罪責只剩舉證的問題
舉證了就對應應得的刑罰和民事賠償訴訟
所以能夠幫助女孩子的輿論並不會在男犯罪者身上過多著墨

但很多人只是在挺性別而不是挺遭遇
只是投射了自己的性別進去
認為兩性之間
絕對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
如果去點出女生方面的問題矛盾之處
這些人會投射自己性別上的面子受害

房的事件 很多人把問題究責其父母
認為是父母沒有給性別教育這件事而間接使其受害
我最喜歡問這些虛假的人
"如果你是房的父母
你應該提供什麼樣的做為或兩性教育用以保護你的孩子?"
台灣人九成九不會做答
不然就答一些什麼"陪伴就好"的蠢話
(女兒要被欺負了 不阻止只負責事後陪伴...這是我聽過最可笑的答案)

顯見
這些人只是把同情當做"性別同情嘉年華會"一樣的聚會
任何有幫助的建議幾乎都拿不出來
因為他們也知道整個事件不單單只是男的有問題這麼簡單...

台灣很多人其實被西方人的love&peace教育成精神分裂者
許多人平時一貫風格的尖酸刻薄
又能莫名的偶發聖人

當台灣人在批判恐龍法官時
卻沒想過這樣的法官就是在這樣的百姓裡面海選出來的
台上一堆恐龍 台下不也同樣一堆恐龍
台灣人只是在自照鏡子而不自知

台灣人是溫暖 人情的 還是尖酸刻薄的?
台灣人是保守的 還是 過度開放的?

這兩個問題絕對沒人答得出來~
不願面對矛盾就會變成自助餐

女生婚後無法與婆婆同住也是一種王不見王的心態
因為只有這個時候女性才知道不得不面對自身的矛盾....

這種自助餐雙標還會繼續帶領台灣向下沉淪.....
Kaiserschnitt wrote:
這兩句話真是發人省思...(恕刪)


不好意思 今天才想到已經一月底過了。 後來樓主有出來說一月底被追款的事嗎 ?
還是只剩下2派網友互戰?
這爛尾樓,建商都跑了,大家還在拼命蓋......................
01鄉民都這麼厲害,全是諸佛菩薩、玉皇大帝、玄天上帝的道德標準?那我也分享個小故事好了~

話說有天小和尚和師父在討論一個話題,說是一個人在荒郊野外,快凍死了,便跑進一座破舊的廟宇,而裡面只剩幾尊倒得七零八落的木雕佛像。此時為了取暖保命,把佛像拿來當木頭燒,是否犯了出佛身血這樣的五逆重罪?師父說:「當然」~

小和尚不以為然地答道:「佛在世時都能割肉餵鷹了,何況是燒一根木頭佛像。若能救人一命,佛陀也該高興不是嗎?怎還能犯下重罪?」況且金剛經有云:「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又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執著於一根木頭佛像,而棄生命於不顧,豈不本末倒置?」

這時師父靜默不語,示意小和尚來到身邊,拿起戒尺便往小和尚的頭敲了下去。問:「如何?」小和尚不知所以,只說是有點痛。接著師父手勢如連珠砲般,扣、扣、扣..........地打在小和尚的頭上,小和尚頓時痛得哇哇大叫,連忙彈起,就差沒罵三字經!師父便說:「不是如夢幻泡影?怎還會痛?你嘴巴這麼說,身體倒是挺誠實的。」「佛陀割肉,入三昧大定,無我執,不起嗔恨。你這小和尚,凡夫莫道聖人之語!」

無分別,首重平等(無人我、無高低)、慈悲,而不是不明辨是非,心中沒有是非。凡人有是非,起心動念都是業。佛菩薩以無住生心,即便有是非,也是船過水無痕!佛陀是大智慧的覺者,豈能沒有對錯之分,若如此要如何管理龐大的僧團?要如何制定戒律,告訴弟子啥是對的,啥是錯的不能行之?我們普通人,連男、女的知見都放不下了,還談啥平等無分別心?
看的挺精彩的~
如果監守自盜是發生在銀行
動到自己的錢...無法接受

受害人應該是公司,主管,股東
主管甚至可能被開除
股東也不一定都是有錢人
何況百貨生意不好,
東西又被變賣
公司未來會不會倒又是個疑問?
還好發現的快,不然幾百幾千萬被A走
fatlee3 wrote:
到底哪裡讓妳感覺雙重標準呢?我前面應該解釋的很清楚了呀

您之前不是認為我們的道德是不是不只高過頭頂,已經到達玉皇大帝的頭頂上了?
您要大家靜待司法調查後再來批判...
怎麼此樓此事您又變成了不用靜待司法調查就直接批判?
您的是非價值是否是站在自己的情感和情緒上設立的?

vu84vu wrote:
您要大家靜待司法調查後再來批判...
怎麼此樓此事您又變成了不用靜待司法調查就直接批判?(恕刪)


這是陳述事實,不叫批判。
偷東西都簽協議書了,怎麼還要靜待司法審判,頂多看判多重,看債主要不要報案。
vu84vu wrote:

您之前不是認為我們...(恕刪)



fatlee3 wrote: 


A事件老師是加害人而女學生是受害人
B事件的加害人是樓主而公司是受害人


A事件有檢察官花了超過一個月蒐證調查最後不起訴
B事件已經有白紙黑字證明犯法


我覺得妳沒有仔細看我寫的


如果我講的這些話讓妳這麼不舒服


為何當事實兜不攏的時候,發現樓主說謊的時候,當樓主把救急捐款拿來付生活費時,妳不會不舒服?


為何當之前有人謾罵外遇老師女兒也該被怎樣時,我都沒看到妳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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