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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Rschumacher wrote:
B:可是後來google...(恕刪)


偷東西跟賣麵偷工減料是有差異的,雖然同是犯罪,但一個是偷別人的所有物,導致對方虧損,而賣麵自己用料不純,自己會先倒閉,前者是害別人倒閉,後者是害自己倒閉。
舉例不恰當。
且討論永遠沒交集,光這個舉例就認為偷工減料沒什麼,想吃就吃,是非標準完全兩極化。

最重要的一點,偷工減料怎麼可能吃不出來,現在人吃東西有多挑,吃一次不好吃就不會在光顧,哪有可能味覺遲鈍。
sandy-dog wrote:


偷東西跟賣麵偷工...(恕刪)



從各種這些事件在板上的討論就可以看出來許多人的是非價值是站在情感和情緒上設立的


標準不一,邏輯不一


所以討論總是會東跳西跑


而且邏輯不好的通常堅信自己的想法


其實這篇前面好幾位都畫出樓主露餡的點,一個要是有正確價值觀勇於負責會反省自己的怎麼會在做錯事後說「只是」?我也是一看到那句話立刻就確認這不是一件單純的事件,而且說的跟做的一定有很大的差距
fatlee3 wrote:

其實這篇前面好幾位都畫出樓主露餡的點(恕刪)

露餡的點
要不要提出來一起討論?就當辯論好了(一定有正反兩方)
fatlee3 wrote:
要是那位跟年輕女學生外遇出軌的補習班老師還跑上來說謊說自己太太對他不好,生活過的很苦,都不是自己的問題,然後還接受捐款,那他在這一定會被炮到爆,而且網友應該真正會去他家堵人


這兩件案子也是香蕉對芭樂


是不是應該畫個圖表來區別給您看?


您有沒有發現您都是站在女性認為女性是弱勢的角色去分別?

一個已婚男性背叛婚姻,對象還是自己十七八歲的學生,您批判的是女學生,男老師則是輕輕放下,這是無分別心?又說司法沒真相之前,不該胡亂批判,道德批判亦不行,請問樓主此事司法判決了嗎?是不是應該如您之前的講法,靜待司法調查後再來批判?為何執著此事?您的投射又是什麼?

女性本來就相對弱勢,#MeToo運動在您眼中又是一堆女性自身投射的結果,那些有錢有勢的好萊塢女星好好享受生活即可,沒事認為女性是弱勢的角色去分別?

很巧,一位女性提前結束生命,一位女性也許金錢使用有瑕疵但生活可能面臨困境,您的態度剛好是高標準(不知有沒有比玉皇大帝還高?)看待,這些女性都是裝弱勢,大家都被騙了?在您眼中,女性不是弱勢,裝弱勢您無法接受?

真正的佛菩薩,沒有分別心,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不會去分別,就像阿闍世王為了王位害死他的父王,但之後身患重病,求助於佛陀,佛陀並不會因為他弒父而拒絕他,還是一樣無分別心地為他指引道路...換成是女性,不管是弱勢還是強勢,相信佛陀一樣會無分別心對待...



fatlee3 wrote:
從各種這些事件在板上的討論就可以看出來許多人的是非價值是站在情感和情緒上設立的
標準不一,邏輯不一

再次請教,依照您先前講的標準,此事是大奸大惡?還是其他?

sandy-dog wrote:
挺樓主的人認為樓主並不是紂王,但你們還認同樓主的行為是合理的,這才是讓人倒胃的地方,加上她的小孩,所有的行為都被寬容了,包括沒錢刷信用卡住月子中心是合理的,因為剛分娩身體需要休養,拿生育補助金去出國玩樂也是合理的,誰知道之後專櫃會撤掉,偷公司商品轉賣也是合理的,沒錢因此做犯法的事也說得過去。


sc945 wrote:
沒有人認為犯罪是合理的
但為什麼你說的好像擴張信用就是該死?
自認有能力還為什麼不能刷卡?
生育補助金憑什麼不能拿來出國旅遊?
因為過度消費最後盜用公款或是盜賣公司的物品才是犯罪,其他的我認為那些只是個人的消費行為罷了,怎麼會是罪孽呢?
而盜用公款或是盜賣公司物品,自有受害的公司會向她求償,或是法律會對她的行為做出相對的制裁,但這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認為她當時可憐而同情她、幫助她的行為跟你(們)更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難得看到立場不同的人居然去印證對方的說法。
其實我的真實身分,是個詩人!!
vu84vu wrote:
再次請教,依照您的標準,此事是大奸大惡?還是其他.(恕刪)


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你要搬出佛法,那我搬出古人(劉備)言。

學習如何做人請參考孔子的論語。

1.溫、良、恭、儉、讓

選自於:《論語.學而》

解讀:人要學會溫和、善良、恭謹、簡樸、謙讓。

引申為:做人一定要有美好的德行,其實這正是自古以來的做人之本。

2.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選自於:《論語.里仁》

解讀:有道德的人,他的心裡只知道事事有個仁義;而沒道德的人,他的心裡只知道事事有個財利。

引申為:做人要學會先義而後利。

Gary2013 wrote:
難得看到立場不同的人居然去印證對方的說法(恕刪)


看不出來印証什麼?
只顯現理財觀不同、是非標準不同、毫無交集。
vu84vu wrote:

一個已婚男性背叛婚...(恕刪)



V姐妳這一長串我看我得有空時用電腦來一個一個回,手機太難了


但是先說我的標準不是佛菩薩,我自己不是佛菩薩,我也不喜歡講大話,更不會把自己放在什麼大帝上,我只簡單的指出邏輯的錯誤,兩件事妳的人物主角配角加害人受害人的關係是不正確的


A事件老師是加害人而女學生是受害人
B事件的加害人是樓主而公司是受害人
A事件有檢察官花了超過一個月蒐證調查最後不起訴
B事件已經有白紙黑字證明犯法


其他一時之間講不完,手機我也沒辦法往回看


不過如何我希望妳不要誤會我好像不同情受害的人


我也同樣譴責老師但當有人說要把老師的女兒怎樣怎樣時,老師該死時,我提出罪有高低標準,人應該要理智看待


同樣在佛法裡人犯錯會依照犯的程度承擔不同的果


若要講分別心的話,應該以理智對待,不帶情緒情感,因此犯錯和受傷的都一致以理觀之,這件事情和另外的老師的案子我同樣會出聲在於同樣的許多人在不明真相時就過度投入情感,武斷的相信一個故事


而現在真相明顯擺在眼前,樓主自己違法又說謊,01有錄音證據隨時可拿出來公評,妳看樓主都縮了,妳還想要相信她嗎?
被騙已經很可憐了..
更慘的是..還要騙自己去相信騙你的人..
任風流 wrote:
被騙已經很可憐了.....(恕刪)

這樣心裡比較舒服
以心理學來說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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