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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在這個充滿詐騙的時代
懷疑是正確的
很多人頭尾都不知道,只憑片面之詞就相信
才是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sc945 wrote:
問卦:請問xx家的麵...(恕刪)



你成功的寫出來 橘子 vs 蘋果


或是 張飛 vs 岳飛的案例


嗯一個是賣麵的 一個是盜取公款過奢華日子上網討拍結果有人要捐錢


好縝密的比喻


你可能要先叫煮麵的員工先偷店老闆的東西去賣,然後過完奢華的日子把錢用光,再上來討拍,那就很接近囉
sc945 wrote:
問卦:請問xx家的麵好不好吃

A:我去吃過,覺得還不錯,不過這是我的個人感覺啦,僅供參考

B:回 A~幹!雖然我沒吃過,但看他煮麵的方式我感覺他的麵很難吃,你幹麻護航

C:最受不了A這種護航的,要是害大家去吃,吃壞肚子你要負責嗎?

D:根本是黑心麵,請大家別去吃

A:我就說是我個人的感覺咩,你們可以別去吃,但我覺得還不錯啊

B.C.D:&#)((#&%^#@%......(恕刪)



例子舉的不錯,但你的問卦中還少一個角色

0E(食品衛生局): 這家麵店用料不盡不實,我們有錄影存証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Inspector wrote:
在這個充滿詐騙的時...(恕刪)
詐騙文案最佳案例
https://ace0156.pixnet.net

Kevli wrote:
0E(食品衛生局): 這家麵店用料不盡不實,我們有錄影存証...(恕刪)


直接100分~~~
很羨慕一出手 直接命中,不需要太多廢話的思考邏輯。。
我相信捐與不亂捐的人,起心動念都是良善的。然而,我們應該多去了解受助者的真實狀況,再來決定我們善心的施予,讓善心發揮最大的效益。

在此建議大家,引論相關證據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提出質疑與看法。但,我們不是法官,請勿直接論斷。

要過年了,希望大家新年快樂!
hchou38 wrote:



呵~~真的不能...(恕刪)

回歸常識。
一顆壞蛋不用整顆吞下才能判斷蛋臭了。

fatlee3 wrote:
你成功的寫出來 橘子 vs 蘋果
或是 張飛 vs 岳飛的案例
嗯一個是賣麵的 一個是盜取公款過奢華日子上網討拍結果有人要捐錢
好縝密的比喻
你可能要先叫煮麵的員工先偷店老闆的東西去賣,然後過完奢華的日子把錢用光,再上來討拍,那就很接近囉


你還是沒看出來,我寫那個"問卦"的寓意,重點在:別去檢討旁人(尤其是善意的旁人)
相信大部份幫樓主說話的都是善意的第三者,不是真的想助紂為虐
更多人的角色則是防止他人受騙,也是善意

不過大家可以去說樓主怎麼不對,但檢討善意的第三者就超過了
以這件事來說,樓主是不是說謊騙錢根本尚未定論,但一堆人就說她詐騙什麼的
檢調介入了嗎?犯罪事實定案了嗎?還沒嘛,到現在為止,真相尚未水落石出,大家就你一言我一語的說樓主怎麼騙人怎麼不應該...
總會有人不認同這些人的話法而出面來幫樓主說話,結果被說成是助紂為虐,請問有誰被虐了?樓主真的是紂嗎?

其實樓主盜用公款(她自述的)是犯罪了沒錯,但這件事的受害者(公司)也提出方法要她解決了不是?
當然最後的結果如何我們無法得知,也許無法達成和解造成樓主必須做牢也不一定,但,這跟當初大家要幫忙她的初衷並不違背啊~
哪個用金錢幫她的不是看到樓主第一篇發言而引發善心進而想幫助她?用捐的或用其他方式(比如買咖啡豆)都是看過第一篇文章而進行的行為不是嗎?當時已經知道她因盜用公款可能面臨官司,但小朋友沒人照顧很可憐,才會幫助她不是嗎?

至於後來被挖出樓主曾經過奢華的生活,吃和牛,去日本玩...等事情,跟樓主寫第一篇時的遭遇根本不能混為一談.沒有人說以前過得好之後就不能變窮,沒有人說變窮之後不能請求他人的援助.你想幫就幫,不想幫也不會有問題.可是有人幫了,還被拿出來檢討,這不是很可笑嗎?即使之前捐了錢或希望買她的咖啡來幫助她卻後悔的人,也可以打電話去請樓主把錢退還.如果她不退,就可以報警處理了不是?但在這裡沒看到有人出面說樓主不退錢啊~~~

我相信樓主不像大家說的那麼壞,但我從來沒說大家"圍勦"樓主不對,畢竟她真的做過錯事.不過我一直強調的是,別去檢討旁人(尤其是善意的旁人),這是我在這裡發言一直稟持的主張


Kevli wrote:
例子舉的不錯,但你的問卦中還少一個角色
0E(食品衛生局): 這家麵店用料不盡不實,我們有錄影存証


從開始有這篇文章以來沒有任何一個警調單位出來說樓主詐騙或欺騙,不過私人說她詐騙或欺騙的倒是不少
所以私人說這家麵店用料不盡不實,而且沒有錄影存証也算嗎?

至於如果要把樓主和系統服務員的"對話"拿出來對質我是覺得大可不必.因為個人認為很少有人能夠把自己說過的話的每個字記得一清二楚.很多是含有某些意思而己.有時兩句話看來意思相同,但當時說的並不是那些字詞,最後由不同人解釋就變成不一樣的意思這種例子很多.這時有心人就會把這些東西拿來做文章,逐字比對,從字裡行間挑他覺得矛盾的地方,然後扭曲說話者的原意.因此個人覺得從這裡挑毛病根本沒必要
此樓不停出馬發言,對照之前的標準,不知此事是"大奸大惡"?"小奸小惡"?還是其他?

fatlee3 wrote:
說真的我不明白

5x 歲的老先生 x 17-18 歲的女孩 是怎樣的 "大奸大惡" ?



你們道德是不是不只高過頭頂,已經到達玉皇大帝的頭頂上了?


大奸大惡的定義如果是這樣的話,其他那些更嚴重的,不是應該下地獄超過 18 要到 180層了?

......

這種案件在台灣多的是,奇怪的道德神仙們怎麼只有這個案件出位

真正大奸大惡的,沒看到妳們各位大仙們出馬耶? 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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