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辛苦栽培的兒子、結了婚生了小孩後不想跟爸媽住
女兒沒結婚、勞心勞力顧兩老,然後兩老死了名下最有價值的給了兒子
而且這種狀況可不是兒子女兒成年了才出現,多的是在還在小的時候,父母的偏心就已經顯露
但即便受到如此對待,也依舊有人做不到離開,依舊照顧父母
然後呢?兄弟感激他嗎?不照顧的都很愛嫌,想著怎麼顧成這樣
然不知這已經是他盡心盡力、每天花了不知多少時間去照顧的結果
父母感激嗎?也不,天天想孫想兒子
"距離產生美",離得遠遠的兒子成了天上的月亮,怎麼想怎麼好
離的近的女兒本來就沒怎麼看得上眼,現在天天叨著要怎樣要怎樣的更煩了
一個所謂的愛父愛母的孝女,實際是個傳統家庭制度下的犧牲品
多麼可笑
重男輕女的風俗只是削減不是消失,嘴他怎麼照顧父母有條件前,先確定他不是在重男輕女觀念下的犧牲品吧
這是每一個父母要面對的問題
如果父母對所以兒女的方式都趨於相同,那麼父母從子女獲得也會相同
父母眼光中,自己是唯一的,如何對待自己說了算
在兒女眼中,父母是公家的,是要分配的
父母本身有經濟能力,子女通長會比較孝順,就算子女都很忙,自己也過的去
父母本身已無經濟能力,如果身體健康還好,如疾病纏身進很難有孝順的子女,畢竟各有家庭久病無孝子
也些自廢武功的父母,把財產分配給某幾個子女,那子女齊心孝順很難
父母如有財產最好分配就是不分配,身後交由法律處理
例子1:母有1子5女,母將所有財產(不少於3KW)過給兒子,後來母中風需照護
兒子竟把老母送安養院,然後要求一起分攤費用,最後當然是沒人付...
例子2:母有3子1女,母將所有財產過給大兒子,後來母生病需照護
只有女兒願意捨身照護,其他兒子不聞不問,女兒真是小棉襖
例子3:母有4子2女,母將所有財產均分給兒子,母流浪於兒子們家
例子4:母有2子2女,老母留下一些有老本獨居,也安排好安養及身後,其餘財產均分給4人,一家齊樂融融,每個假日都有子女孫兒探望,生病時也有子女共同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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