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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否要結婚

cougar2015 wrote:
放生,碰過太多個有這(恕刪)

全離婚的意思,是那些說不生孩子的女生,結了婚不生孩子後,之後全部都會離婚嗎?
六年下來相處細節如果只剩計算
那真的辛苦,那就放手讓兩邊自由吧
祝福樓主未來找到更好的對象
現實中有朋友遇上樓主這種問題說給你聽時......你會叫人分手重來嗎?

現實中有朋友遇上樓主這種問題說給你聽時......你會叫人分手重來嗎?

現實中有朋友遇上樓主這種問題說給你聽時......你會叫人分手重來嗎?

不想要這個朋友了是吧?

我交往多年的女人被你說成這麼不堪,那我這些年來都被你當白痴等看笑話是吧

這女人我後來還是決定繼續走下去的話.......你這種朋友我還能要?

會叫人分手的語調說法一定也是玩笑式.......意思就是吵一吵就算了沒嚴重到要分手.......因為叫人分手你是有要介紹肯定更好的女人給我嗎.......我走了六年的路遇到障礙就要換路從頭走過?.......新的路就不會有障礙?


01兩性版失戀陣線聯盟成員應該占了上線會員數9成5是跑不掉的
newhuan wrote:
up你還是別結婚吧
結婚了,她就是你的另一半
換句話說,你的錢就是她的錢
她的錢也是你的錢
有什麽區別嗎?
去計較給她多少幹嘛呢?
這不就是不把她當自己人看嗎
再挑下去,你也老了,越來越難找了



下半段不敢苟同,她的錢還是她的錢才是吧...
一個會計算婚前婚後房子的女人, 她的錢會變你的錢才有鬼...
qaqaqa1 wrote:
房貸,生活費,生活雜費現在都是我一個人再負擔


先講其它的,婚前你買的這些東西本來就是你要自己擔,誰叫你要買房。結婚後若你還在還房貸,那麼你婚後房貸的支出就是家庭支出的一部分,妻子自然有權分配。只要拿起計算機把房貸餘額除以二,就是配偶的權利。所以房子若沒付清,在婚後會有配偶的那一份。

樓主您說生活費等由你支出,是指對方的生活費嗎?這邊我指的生活費是生存基本開銷,不含出遊節慶禮物吃大餐等。兩人相約出遊只是交往過程的形式,不算是生活費。簡單的說就是對方吃喝拉撒睡你全包了嗎?還是你以為的生活費及雜支包含了出遊?樓主您說你們很保守,那麼想必現在不可能是同居;自然就沒有吃喝拉撒睡全包的事情發生,對方基本三餐吃睡都是靠自己或住家裡。所以,你在你自己房子裡花的開銷買的東西,都只有算你自己的生活費,只算你自己帶異性回家的支出;這裡面是不含對方生活費的。

也許你會說現在買在新房裡的東西以後同住時都會一起用到,但,這只有在已婚的前題下才成立,沒結婚都是假的。想想看,單身男帶女性回家坐坐很正常,他會跟每個帶回來的女性收取雜支嗎?這只是單身男用以維持可持續性帶女性回家的必要支出而已,讓單身男自己舒適開心;跟帶回來的女性無關。若你下個月帶不同的女生回家,你會覺得跟前任一起挑的沙發及音響應該要切一半給前任嗎?不會。所以,在婚前,你花錢買在房子裡的東西都只是為了你自己,都花不到她身上。

好了,回來樓主的問題;可以娶還是不要?

好,假設樓主「很保守的」跟女友「同居」在新房,每個月回家見爸媽喝奶水不超過三天,雙方每月大部分的時間都共同生活在新屋裡;那這樣我同意你有支出對方生活費。在這情況下,若對方包辧全部家務且你沒有支出對方家務報酬,請立刻去登記。若對方有做大部分家務且你沒有支出對方家務報酬,那我建議可以娶。若對方有工作且你們一起分擔家務,那我建議可以娶。若對方不做家務且你把她當公主供養著,請繼續供著不要放出來,謝謝。

簡單的說就是看你們有沒有一起共同分擔生活必需?除了金錢的部分,勞務的部分也要一起看。若你們現在對金錢及勞務分工都六年了還找不到平衡點,那我建議不要娶。若要求各自經濟獨立甚至連家務都要斤斤計較,那我建議不要娶。
onetael wrote:
全離婚的意思,是那些說不生孩子的女生,
結了婚不生孩子後,之後全部都會離婚嗎?

現在的女人,台灣,日本,一個樣,日本更糟糕,
結婚20,25,30年後,有沒孩子都好,
老了無預告的要離婚,就只想一人過生活。
婚前說不生孩子的女生比率最高
我朋友同學離婚率達80%以上
不生孩子的全離了。
cougar2015 wrote:
現在的女人,台灣,日(恕刪)



會提出不生小孩的原因,如果是不想失去自由,不想為小孩付出,那很容易離婚。

本來就是比較自私的人。

但結婚以上都會失去。不是不生小孩就沒事。

離婚沒什麼不好,錯愛也是一種愛。婚後發現不合適可以修正是非常幸運的。



回主題。

學生情侶出社會往往面臨分手,因為觀念是會隨成長改變的。

學生交往時很單純,只要喜歡你,不會考慮日後共同生活面對的問題。

論及婚嫁就是第一個檻。

談戀愛分手居多,現代人講自主,能結成婚相互扶持的很少。

要愛上一個人,他也用你喜歡的方式愛你,是很難得的。(這樣的奇蹟還是有很多,幸福的婚姻大概都一個樣,沒爆點,沒啥好說。)

倘若有天真的遇到,就珍惜吧~。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我離婚的朋友全部有小孩,而且還不只一個

怎麼會有人以為生了小孩就不會離婚

只能說有人自認為因為有小孩所以自己不會同意離婚

整天泡兩性版的人......那些單親爸爸單親媽媽的文沒去回過沒看過?
A博 wrote:
現實中有朋友遇上樓主(恕刪)



所以很多人上網問不認識的網友該不該分手啊~就是不認識才好。

雖然主題是該不該結婚啦~

但內容陳述就是在問 分手。

如果問認識的友人,因為認識當事人,都是優缺點並行,人有缺點必然也有優點。

要問分手,優點不論,只要一個不能忍的觀念就可以分手。

前面才會有網友一直問,六年感情得來不易,女友是個什麼樣的人?怎麼如此輕易歸零。

爭論房子是否共持,貼一個貪婪的標籤,其他,諸如這個女生善良與否皆是未提。因為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想分手,找不認識網友背書。

反正我也不認識她。

假如真的像樓主說的是個貪婪的女人,分了剛好。

萬一女生是個好的,分手後也不難找到她滿意的對象。




這樣分手皆大歡喜。

結論=分手。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要問分手,優點不用不必在意,只要一個不能忍的觀念就可以分手。



反正不認識。

所以根本不用上網問......分手就對了

這裡的網友.....我相信已婚的打死不肯離婚......男的就算老婆給綠帽也不會肯離.......只有女的跑了才不得不離.......女的就算老公外遇也不會肯離.......只有老公給足了贍養費才不得不離

我認為樓主跟他女友各有堅持點,當然彼此可以人生觀點不合不適合在一起分手,但要評論兩人誰根本就不值得成為婚嫁對象的說法實在無理

有些人說婚前一切要談清楚不能反悔,事實上多少男人女人在婚後反悔不認帳?不能接受對方反悔就離婚而已,所以為何離婚率居高不下,現在乾脆演變成一樣的事由造成結婚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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