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多水 wrote:我自已也要生活 也想存錢阿我覺得怎麼就交到個錢坑 不給她錢她就不開心 到底她是愛我的人還是愛我的錢?...(恕刪) 首先要看你自己的實力。如果一個月要花六萬在這個女的身上,你還要自己過日子和存錢,你自己好歹也得賺個十來萬,不然你負擔不起這個奢侈消費。換言之,如果只考慮自己的收入和開支,不理會社會一般水平,一個月六萬對你根本不算什麼,那就純粹是一個值不值得的問題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每個月帶給你的開心超過六萬的價值,就值得。如果他哪一天不值得了,就甩。
直接把金額縮小 編個理由 說兄弟姊妹 賭博輸了 500萬 在幫她還債再來就是 每月的固定花費瞜 例如 1萬 打死慢慢跟她耗 看她有心無心 就知道搂!!看她是要找愛 還是 找錢伯!!你身上挖不到錢 把你給甩了 恭喜你了你身上挖不到錢 繼續跟你再一起 那也恭喜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