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as2200 wrote:哈哈,還真的被...(恕刪) 人性沒有那麼清高男人丶女人都一樣餓了你吃不吃飯?餓的層面有許多!要在一起丶就是理解彼此信任彼此理解之後就是選擇長期的關係丶要求一個定位就一定要大家面對面合也好丶分也好!釐清楚!不然就是小動作不斷!謊言包著混亂!人缺什麼找什麼!只要不要傷害到別人傷害別人的人丶永遠不要以為可以置身事外!選擇離去丶放下的人丶也要為自己的選擇堅守武士道!
要是第一次發現,我就會離婚!男人的出軌跟女人在本質上會稍有不同!男人出軌一般是肉體的需求較多。而女人的出軌一般都夾帶情感。也因此,男人偷吃被原諒的機率較高,多數男人偷吃不代表不愛家庭。而女人偷吃一般比較不會被原諒是因為 -- 精神情感已經出去了,心都不在了,留個軀殼有何用??
Trash Talk wrote:現在是民國106年, 一個可能已經36歲, 結婚 離婚 生過兩個小孩 又另找對象的女性,不是婦人, 難不成是未成年學生妹?想太多了, 拜託留在妳自己的樓裡靠著男人快樂就好, 不要追著說出犀利實話的人跑.不再回應. 那個...我真的是用探討的心態詢問在我的理解,如果條件跟此文所列的一樣,確實是屬於婦人沒錯如果不列於婦人,那是屬於哪一個稱謂? 我也有看到35樓的回文和之後回應有時候稱謂用國語形容實在不夠傳神但是用台語形容可能就能意會了女孩→女人→婦人查某囝仔→查某→查某郎年紀再多些就是歐巴桑出處:愛台語網站
還沒結婚就出軌了,婚後兩個月發現還死性不改持續三年有連絡,還跟小王過夜被搞的不要不要的這種你還要!!!!!!!有後悔積極挽回是因為愛你?還是怕娘家那丟人?請搞清楚這種從"婚前持續到婚後"的 會改才奇怪當初也說不再連絡阿?後果是持續三年綠光罩頂你是嫌綠巨人玉米粒吃不夠多喔
樓主您好,聽到你的故事讓我很同情,但據我自己的經驗,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至少跟4~5的有夫之婦交往過,我自己也有幾個女性朋友正在外遇當中,共同點都是,他們的老公都對他們很好、也都滿老實的,但這個太太根本就只是把老公當賺錢養家的工具,卻把自己的身體跟感情全部交給外面的小王。你也無法想像,他們是怎麼在小王面前數落自己的老公。甚至用盡一切辦法只為了討好小王。就像其他樓層的大大所說,女人一但外遇,其實早就已經把心交出去了。你如果想繼續維持這段婚姻,你就要接受這個事實,您已經犯了一次很嚴重錯誤、跟一個不愛你的女人生小孩。但現在為了小孩你是要繼續選擇忍耐、還是要做一個結束。其實答案在你心裡很清楚,是男人你也應該要做個決定!假設結果是離婚,你就鼓起勇氣,全力付起爸爸的責任就好,相信你孩子長大之後是可以諒解的。
jch85359 wrote:更棘手的是小孩怎麼辦? 小孩有什麼問題?找個心地善良的小媽就解決了.離婚對小孩的心理或許有傷痛,但是讓小孩覺得每次爸爸不在家又會有另外一個爸爸出現....這樣也不好吧.jch85359 wrote:忍著心中痛苦疙瘩繼續維持婚姻,用時間沖淡一切? 大眾交通工具有共乘制度,但是婚姻沒有共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