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向後退 wrote:發這文擺明就是一個假正義的網友用"唯物辯證法"來模糊一個犯罪者本身的犯行。在不在乎與犯罪者本身犯罪絲毫沒有關聯。不用模糊焦點。每次看到這種社會學系訓練出來的腦袋發的這種文,就深知台灣沒救了。...(恕刪) 不過整串看下來,發現金錢真的能降低罪惡感,嫖妓可接受?後面所衍生的黑暗利益生態都無視了,如逼良為娼、雛妓等。
阿里叭叭叭 wrote:大大性別的觀念還真是...(恕刪) 什麼叫做合意?什麼叫做不合意?啪啪啪完要分手,女子不合意就可提告男子不合意就是孬種國中女國學用力捏我屁股..痛的要命我直覺反應是男同學鬧我,立刻回頭報仇手一下去才知道是女同學,她馬上就哭了說..都不懂得疼惜女孩子我只能趕快擦眼淚安撫她什麼叫男女平等,天生就已經是不平等,何苦逆天而行?應該是要互相尊重,下手之前要問,可不可以捏你屁股?捏完記得給1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