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先生提離婚是說說而已;除了妳們經常性的爭吵外,不孕有可能是其中的主要原因。誰是誰非單憑樓主的文字敘述是很難評斷的,更何況是清官難斷家務事。我有一個建議:請樓主撥個空到戶政事務所拿張離婚協議書,帶回去給先生看(不是要妳簽),就以離婚為題好好跟先生溝通一番,也許妳們兩個當事人真正面對離婚時,才能看出內心的真意。現行離婚是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離婚登記,婚姻關係才算結束;所以,討論離婚只是一個逼使樓主和先生面對問題直接溝通的手段,樓主如果不想離婚,不簽或不去辦手續,是無法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