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自己的力量...(恕刪)
你還是不懂其中奧妙
phil4900 wrote:
和台灣男人結婚,不願意從夫姓或冠夫姓,因為是結婚、不是「嫁」。
和歐美、日本男人結婚呢?願意從夫姓嗎?
和家庭很開放(不傳統)的台灣男人結婚呢?願意從夫姓嗎?
前面有網友說過,中國千年家庭傳統,讓冠夫姓變成一種壓迫,和外國狀況不同。所以我的解讀是,拒絕冠夫姓,是對中國家庭傳統的一種微弱反抗,正如同有人要聘金要的理所當然一樣。反正小孩要生、工作要做、公婆要照顧,不如收個聘金、拒絕冠夫姓,以示補償,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
我認為真正的女權,在於有選擇的自由,而自由在於自己有力量、不想著倚靠別人,不想著「老公給我幸福」而是「為彼此創造幸福」,不想著「老公要疼我」而是「關愛彼此」,當自己在感情裡愈獨立,分享彼此生活而非依靠對方,就愈沒有人能給妳壓迫。
不能否認現在的社會,仍然給女性一定的壓迫,但其實已經開放很多,剩下的仍待女性同胞們去改變、去爭取。當妳有選擇未來婚姻生活的能力時,冠夫姓就只是微不足道的傳統,就像和外國人結婚卻不介意從夫姓一樣。
抱怨,可以。但別只是抱怨,女權要靠自己去伸張,自立自強比拒絕冠夫姓,更能讓妳們過想要的婚姻生活。最後,我贊成配偶保持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