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迷途 wrote:
其實會來這裡發文是知...(恕刪)
我是男人
你老公很爛、非常爛
妳都查到他上汽車旅館了
小孩監護權沒問題,財產也可以分一半,然後他要賠償妳精神損失,
另外也可以要求對方女的賠償一筆錢
打官司很簡單不可怕,很多地方可以幫助妳‧
趕快蒐集充分的證據一槍讓他死 !!
看到這個補充一下:
>>但也不算差 一個月四到五萬
>>所以打算以後自己帶孩子過生活
一個月四到五萬,自己帶一個小孩很好過,
尤其是小孩上了小學以後會越來越輕鬆,加油吧 !
還有再補充一下:
這種爸爸以後不要讓小孩接觸他了!!
最好不要跟他拿小孩撫養費,然後一定要加一條:
"待子女成年後,男方不得要求子女負責對男方之扶養義務"
繼續補充一下:
妳一定要跟他離婚,妳就會發現妳的人生變彩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