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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遺產會有公平的嗎? 法律跟道德倫理要怎麼公平?(0911再度更新)

isohera wrote:
兒子在家只有自己父母疼他
女兒嫁到別人家有公婆疼,再加上父母疼的話..
那換男生喊不公平阿.....雙倍的愛..

各人疼自己的兒孫就好
女兒?去別人家有人會疼...的
偶而回來看看就可以了
太常回來會被灌上貪產的惡名.....


說真的 若有人覺得少了人疼 有人覺得不公平

那有個辦法 讓不平衡的人覺得很公平

很簡單

換男方嫁過去女方家 就好了

就有"公婆"疼男方了

也不需要拿神主牌 負擔這些責任跟義務


Leolfs wrote:
換男方嫁過去女方家 就好了
就有"公婆"疼男方了
也不需要拿神主牌 負擔這些責任跟義務


等你來改革了
我倒是樂觀其成
土城加藤鷹
說真的,簽不簽放棄遺產現實上不見得差很多啦,差最多的往往就在那口氣。

現在人平權意識高漲,簽了放棄遺產代表我矮了你一截,這口氣吞不吞得下才是重點。感情好的話還稍可彌補,感情不好的話這種情節就更重了。

提供給樓主參考。
孝親費、喪葬費就該兒子出,妹妹分地就一定要分給她?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要分地就說法律,要養父母、拜拜就是傳統?這什麼道理呀!板大的要求我覺得不為過,要吃飯總要付錢吧!總不能妹妹沒啥貢獻還要出來分吧!
經過911的補充後

你們這事已經鬧的越來越難看了

仔細想想~~我家三個男生

目前屬老二最成材~~老三賺的最少但無家庭壓力.尚有餘力過不錯的生活品質~而我過的最辛苦

不過我想樓主這些事應該不會發生在我家

一來三個小孩都各自獨立打拼~~缺錢時都還會借給對方(都是那種五到十萬的)~甚至不要求還

當然我們從不開口借錢~~都是察覺對方最近較辛苦些就直接借了

VICINIPPP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恕刪)


媽媽都還在
就想分遺產好像說不過去
最佳做法由母親繼承全部財產
等百年後
將所有動產、不動產賣了
所得(錢)平均一分為二

我們家五個子女就是這樣分的
否則房子、土地怎分?一定出現不公平現象
全部化為現金
最沒爭議。


ps︰ 以上就一般普通家庭可以的做法, 但是複雜大家庭又有祖產牽累的就要協調了。

wanga wrote:
我們家五個子女就是這樣分的
否則房子、土地怎分?一定出現不公平現象
全部化為現金
最沒爭議。


ps︰ 以上就一般普通家庭可以的做法, 但是複雜大家庭又有祖產牽累的就要協調了。


老一輩的觀念是祖產不能賣
賣了壞風水敗門風..
要一代傳一代....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老一輩的觀念是祖產不...(恕刪)


這就是麻煩的地方
老婆鄉下娘家隔壁就有一大聚落的廢墟
就是因祖產分配問題加上全族分散各地,甚至移民國外
一堆老房子都傾塌了沒人管
將來如要處置,所有子孫都要蓋章,麻煩了(找不到人)
所以這種大家族的
要有先行處理的認知。

wanga wrote:
媽媽都還在
就想分遺產好像說不過去
最佳做法由母親繼承全部財產
等百年後
將所有動產、不動產賣了
所得(錢)平均一分為二


話雖是這麼說的, 就怕最後不是照劇本來演

VICINIPPP wrote:
9/11再度更新: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目前最新的狀況哥哥我也同意法律上的說詞並讓妹妹繼承1/3土地,但是,如果妳要分就要付出相同權利與義務,總不能白吃白喝吧.祖先的事我也不跟你妹妹計較.
條件: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哥哥先出的,妳也要平分
(3)之前給爸爸每個月的孝親費,妳也要平分

妹妹的說詞很妙,就說她不想分這1/3土地.只想好好的孝順媽媽,我就說妳也不用每天下班都載媽媽去吃飯吧.之前我還在家的時候(還沒結婚買房子),也沒看妳天天載媽媽去吃飯,怎麼現在天天都去,我有時候早下班要載媽媽去吃飯都沒辦法.媽媽都已經吃飽.
再來,妳又說妳繼承權1/3先給媽媽,然後又說媽媽如果以後要分妳,妳也會很高興.我就說妳要分就乾脆點,又不是不分妳,妳既不想履行哥哥我說的三個條件,又想要分土地.然後又要要回之前預先支出的喪葬費(之前喪葬費是我跟妹妹平分).這樣說法應該沒有道理吧?妹妹說不想跟我談條件,只想孝順媽媽.我就說要就現在談定,不要以後兄妹在吵一次,也不要留給後代子孫去煩惱.
我給妹妹兩個方案:
1.放棄繼承並簽切節書,同意放棄已經土地的繼承權.哥哥就把妳出的喪葬費都還妳.要不然就我先保管,等妳想清楚在說.
2.按法律分給妳1/3土地,但妳要履行我說的那三個條件.

妹妹接下來就傳一封簡訊給我,如果哥哥三天內不還錢給她,她就要報警抓我,並叫記者到我公司採訪我.她到底在幹嘛?是要恐嚇我嗎?條件都給妳選了,妳要依法律就法律,但基本應盡的義務要要做到吧?



看完你9/11的更新,覺得你妹妹好可憐,你滿腦袋都是錢!

就算他不接受你這三個條件,之後撕破臉上法院,他依法還是可以繼承1/3(或是1/6,這部份我不懂,之前有大大解釋過了)

做子女的,對父母的付出是應該的,不是為了往後的財產分配,踏這麼硬,硬要把錢算的清清楚楚的,是你,不是你妹妹

你不想把之前平分的喪葬費用還他,那就不要還,他拿你沒皮條,但你硬要把分財產跟這些東西扯在一起,怎麼看都是你的問題

他是你親妹妹耶

還是以前你們就有金錢上的糾紛?從小就處不好?


我老家在南部,但成家在台北,弟弟就近待在南部工作方便照顧我父母

我都打算以後他多分一點,是應該的

親兄弟有什麼好計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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