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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同了,由李富少到土耳其版,只是傳統約束的解放。

lisa0430 wrote:
很妙的言論今天樓主說...(恕刪)





這點有問題
就事論事

何謂偷拍 即是偷偷摸摸的拍
就是不想讓別人發現
本質就是錯的


不是有沒有被發現 或有無東窗事發來論定


如同
偷闖紅燈 不是只被交警捉包時
才算有闖
因為你就是有闖
只是有無被捉到而已




人家波小姐
可沒講我上了 幾個男人 這類話

聽的出來 樓主只是擔心自己英文不佳,跟年紀大
不然 應該很想加入500人行列吧


歪國人 在台灣 1再出現汙蔑,物化台女言論
(黑人,白人,奈及利亞,非洲,都有)



我想不懂 怎還有台女護航,合理化其行為, 不嚴厲指責


難怪洋鬼子 擺明吃夠夠

大大說的是哪個快播??

可以私訊給小弟參考嗎?

lisa0430 wrote:
搞不清楚捏...現在...(恕刪)

道德的說明哪一部分是有講到不能婚前性行為?
哪一部分講到女人是屬於男人?
道德是一種嚴格於法律的規範
講法理情可以了解嗎?
我實在搞不懂到底100多個回文是有幾個人看得懂樓主的歪理
我翻譯一下好了
樓主是說女人有男朋友但是女人的身體是屬於自己的不是他男朋友的,所以女人想跟男朋友以外的人做愛不管是幾百幾千個人幾千幾萬次都是他的自由,就算男朋友發現了法律也管不著叫警察也抓不了你。就算已經結婚了女人的身體還是自己的不是屬於他老公的,所以女人想跟老公以外的人做愛不管是幾百幾千個人幾千幾萬次都是他的自由,法律這部分樓主就略過不提了
好!請問有女友的男人出去外面找別的女人的行為叫甚麼?
叫劈腿那個男人大家會叫他賤男人
有男友的女人出去外面找別的男人的行為叫甚麼?
也叫劈腿那個女人大家會叫他賤女人
請問有老婆的男人出去外面找別的女人的行為叫甚麼?
叫通姦那個男人大家會叫他賤男人
有老公的女人出去外面找別的男人的行為叫甚麼?
也叫通姦那個女人大家會叫他賤女人
這樣解釋有疑問嗎?
講的扭扭貼貼東拉西扯就是要合理化劈腿、通姦的行為就對了
那再請問樓主你自己交甚麼男朋友?
男朋友溫馨接送、噓寒問暖這樣對你
結果樓主你認為女人要解放就算有男友出去想跟誰做愛都可以,跟做運動沒兩樣
在你眼中你男朋友跟外面路人甲有甚麼不同?
那你男朋友對你這麼好做甚麼?
你把你男朋友當成白癡,沒事對女人好都做白工就對了
連基本的互信都做不到交甚麼男朋友
求求樓主你行行好,趕快跟你男朋友明說了
你想出去隨便找人做做"運動"
別再糟蹋你男朋友了
順便備份一下免得你又改口
kkgo2 wrote:
最近在平板上大陸一款知名"快播"排名訊速竄升,搞不懂在紅什麼?也不是多神奇解碼能力(還藏間諜),居然贏過許多老牌播放軟體,好奇驅使下,愕然發現,台灣管制非常嚴格的李富少60名女星完整版,在這可以無償觀看(檢調快去封吧= =)...(當初有論壇因放這個被掃台以及起訴),也因為這樣,我"有幸"看到當初沸沸揚揚的轟動影片...


大家撻伐富少的淫亂手段低劣,可是我看了大部份影片(不是好色是好奇...),真的感到富少縱有不是,但99%的女星(名模.主持.公關...),幾乎都是"迎合"......(希望理解錯誤),也有神志非常清楚的......

60人不少"女神級",幾乎沒有一個能說醜,平凡人隨便一個都是遙不可及,他居然破60(現在被土耳其打破),從富少到哈洋,我真覺淂,女人生在現代,應該是一種"幸福",只是吃不到的人才打著"道德"旗幟公審,60人只有一人出來報案,500人也只有一人報案(還不是名人),這說明了什麼?

男人看開些,時代已經不同了,給女人的空間也要進步點,只許男人玩的時代早過去了,那種傳統的女人,可能得靠自己"養"了。
如果已經是成年人,對自己行為也都能負責,除了傳統約束外,性不就跟"運動"沒啥不同?

大家會去批評愛"運動"的女生?

B0S5 wrote:
女性要自主OK,想要擁有權力就要承擔義務~

爽的時候都在說是行使權力,面對苦的時候,卻東扯西扯都是別人的錯

當某些人只想享受,卻不願面對責任與義務的時候,什麼公平&解放之類的口號,不過就只是掩飾自私自利的手段...


這點就是台灣的假女權主義者欠巴的地方。只要權益,不要義務。
嘴巴說跟老外搞是CCR,被免錢的搞完了放生後,再來告上法院。典型的惡質台灣人!!! 我胚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kevinwu6778 wrote:
很難想像一個小孩子的成長,若沒有父母的適當的打罵、威嚇,會變成如何?(恕刪)

有些小孩可不管打罵與威嚇,除非小孩本身也不敢做,否則打罵與威嚇還真的沒用。

與其打罵與威嚇,不如把規則說清楚:「要權力、要自主,那就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別只光會做卻不會收。」

剩下的,讓孩子自己去面對,不撞一次牆,哪會懂那裏有牆撞了會頭破血流呢?當然也有不撞牆就知道有牆的例子,那就是看別人去撞牆,看過他人的結果後自然會了解一些。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本身就是不怎麼怕打罵與威嚇的小孩,越打越罵我越不聽。從小到大的害怕與恐懼不是自己經歷過,就是看他人的經歷來提醒自己。

至於我為何沒變壞、沒什麼都嘗試,是因為身邊有他人能當例子與借鏡,自然而然就不會往「自己無法承擔」的那一方前進。

所以,從小到大我的父母只把規則說清楚,剩下的就是我自己來負責與承擔。
brexchen wrote:
這點就是台灣的假女權...(恕刪)


可是我有遇過愛不到就要告別人的女人(網友),第一次見面就跟我同學很親密,最後我同學不理她,我同學說是他在玩愛情公寓遇到,話說當時我有跟他一起去見那女生,未成年大約17歲,還蠻漂亮的,才見一次面就要告人真的很誇張...

電視台還是少播犀利人妻之類的連續劇吧,把台灣女人洗腦洗的真徹底。
kevinwu6778 wrote:
而是我問你同不同意,而不是問你有沒有權去決不決定。

我幫你列出來好了,

1)同意,有權決定。
2)同意,無權決定。
3)不同意,有權決定。
4)不同意,無權決定。

答案就只有這4個其中一個,是你搞不清楚,還是不敢回答?

前面講過,會灌輸禮義廉恥的觀念,她們如果執意去做這種寡廉鮮恥的事。

她們就必需自已負擔後果,因為她們知道家裡是不允許這種事的發生。


同意又怎樣? 不同意又怎樣?
你現在這問題,本身就有很大的漏洞,問題不是針對自己本身,反而是對於旁人的抉擇要自己發表看法
你看法怎樣是一回事,你當然可以隨你自己的看法而做
我要性自主,當然是ok,我可以跟任何女人做任何事情,但在那前提之下我是單身
進入伴侶關係本來就很普遍的一個共識: "忠誠"
當然其中也有例外,少數人能接受自己伴侶外面也有性伴侶的
這是進入關係的基本架構,但在這裡面每個人還是有性自主的權利,如果你想要行使這權利,當然就是離開這關係,因為架構已經被打破

所以起碼老婆外遇怎麼做,離婚啊!
我當然支持她有做她想做的權利,但是這權利只要打破我們關係的基本架構,那就是分離
女兒咧!? 跟我又不是伴侶關係,不是學著理解接受,不然就是斷絕關係,就只是這樣啊!
不過要是女兒,我是不會選擇斷絕關係這條路的
說到這裡就有點想笑
大部分的父母只能接受自己可以接受的,那街超出自己理解範圍的,反而都排除在外
所以眼中所看到能接受大都是那個所謂理想化的兒女,反而不是真正的兒女本身


kevinwu6778 wrote:
反核的訴求是什麼,反廢死的訴求又是什麼?先研究一下,再拿來當比喻。

我的意思又不是訴求...

kevinwu6778 wrote:
為什麼有感情就不允許?不就是要為她好?

那就是表示做這件事是錯的,所以才不允許。

不然為什麼不允許?如你的邏輯,沒感情的,死活才與你無關。

只有接不接受,沒有對錯?

你以性自主跟吃魯肉飯還是吃雞肉飯一樣簡單啊?


不是為他好,只是因為你不能接受
陌生人當然跟你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就沒有期望,你會期望一個陌生人做什麼事情嗎?
就是因為你對兒女有感情才會有期望,你就會放大去檢視他,希望他不管做麼都可以符合你的期望
鄰居小孩功課很爛她父母對你抱怨,大部份人都會"品性好就好了啦"
結果自己家小孩月考抱鴨蛋送你吃,你就不爽了
還不就是樣,有感情有期望

沒錯! 沒有對錯,只有接不接受
這可不容易,你以為很簡單喔!
外面人常常在說"隨心所欲",你不會也認為這件事情很簡單吧!?

kevinwu6778 wrote:
你說的這段,不是絕對,不是所有的小孩都像你講的這樣。無需再拿這些當例子。

這段話適用於我,也適用於你

kevinwu6778 wrote:
這一段就更誇張,你要不要問問01上面有多少人小時候被父母打罵過?
然後有多少人變成你講的很反抗,抬面下做出跟平常不一樣的事?
我很好奇,你如何教育小孩?從不打罵、從不威嚇嗎?
我從沒看過從不打罵、從不威嚇的父母。
至少也會言語上警告小孩子。
很難想像一個小孩子的成長,若沒有父母的適當的打罵、威嚇,會變成如何?


嚴重差別而已,越嚴重小孩反差越大,就這樣
反抗有很多種,統合來說就分3種
硬碰硬
前面一套後面一套
關係疏離

所以你認為教育打罵、威嚇是必經之路?

當然我能理解父母會認不住動手動嘴

看起來很好騙 wrote:
樓主是說女人有男朋友但是女人的身體是屬於自己的不是他男朋友的,所以女人想跟男朋友以外的人做愛不管是幾百幾千個人幾千幾萬次都是他的自由,就算男朋友發現了法律也管不著叫警察也抓不了你。就算已經結婚了女人的身體還是自己的不是屬於他老公的,所以女人想跟老公以外的人做愛不管是幾百幾千個人幾千幾萬次都是他的自由,法律這部分樓主就略過不提了




不知道你是看不懂中文,還是自卑心理作祟,自己腦補一些我根本沒說過的話,自己擴大解釋原文的意思,明顯故意曲解別人原意的心態實在OOXX......

這些是你自己"延伸"出來的解釋,你的才叫"歪理"!

要辯論也別自己無中生有。







看起來很好騙 wrote:
好!請問有女友的男人出去外面找別的女人的行為叫甚麼?
叫劈腿那個男人大家會叫他賤男人
有男友的女人出去外面找別的男人的行為叫甚麼?
也叫劈腿那個女人大家會叫他賤女人
請問有老婆的男人出去外面找別的女人的行為叫甚麼?
叫通姦那個男人大家會叫他賤男人
有老公的女人出去外面找別的男人的行為叫甚麼?
也叫通姦那個女人大家會叫他賤女人
這樣解釋有疑問嗎?


別生氣了..
樓主想法跟我們不同,
你說破嘴她也不會認同的。
其實她的觀念跟嬉皮的性解放那部分有像。

嬉皮在當時也是反社會..

研究:千禧年代女人性伴侶,比嬉皮年代增3倍

時代真的變了,

什麼援交啦,包養啦,酒店打工啦
現在好像已經見怪不怪...

一夜情啦,3p啦,劈腿啦在過去也是非常誇張的行為,
現在好像也沒什麼?

說不定以後1人睡500女這種事情聽久了也習慣了。

羞恥心消失中,久了就習慣了。

說不定100年後只剩下有信仰的人覺得這些事情很糟糕..

另外,樓主的確沒說過你上面標紅色的那些話,那些話是另一個網友說的..而且她說的也沒錯,人的確擁有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只是任何一個腦袋清楚的人都不會選擇這種毫無忠誠度的伴侶。

kkgo2 wrote:
不知道你是看不懂中文...(恕刪)


不過不可否認,雖然我覺得妳和"看起來很好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但是就性行為的觀念上,道德操守的部分,我想"看起來很好騙",還是比較高的;妳可能會覺得我這樣說並不公允,但是那是因為妳先把標準下放,才會覺得無論性觀念的開放與否,社會都應該給予相同的評價與觀感。

但我仍必須強調,只要沒有淪落到比法律低之前,仍然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一個健全的社會,不可能用道德去評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正確,比如說這100多篇回文中,我和妳和"看起來很好騙",三個人的標準,很明顯就截然不同,更不用說其他參與的人;用不同的標準去審核別人,是很危險而且欠缺公平的。

比如說,今天土耳其男的行為,我認為是因為違反法律才應該對社會負責,應該加以處罰;但是其他的部分,以個人道德觀之,我雖不認同這種行為,但不至於有惡感;但以"看起來很好騙"的道德標準,就覺得這是一個惡習,應該去除之,也因此他對土耳其男的行為以及妳的言論,完全無法感到認同;至於妳,則認為除去違反法律的部分,這種行為並沒有什麼,應當隨著社會觀念開放而讓大眾接受...

其實這100多篇回文,只說明了,一種米養百種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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