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朋友(老婆)很沒擔當,自己的父母還要你來養未來的岳父母還拿得很理所當然哩我結婚前,我媽就叫我不用在拿錢回家給他了還有.....我最討厭女人懷孕就馬上辭職給男友(老公)養難道不知道生小孩有兩個月產假+3個月薪水+市鄉鎮的生育津貼嗎?一整個虧大~~~版主~sorry,我比較現實...小孩未出生開銷就這麼大,小孩出生後怎麼辦?不要還沒登記就把老婆胃口養大以後有小孩更讓你煩惱了祝福你
以自己的情況看這只是開始,不是結束,結婚之後女方(含對方家裡)拿錢會更正當,理由更充足節日要紅包(生日/過年/母親節/父親節)----8800元什麼阿里不達都可以拿錢.....女方的弟弟不爭氣,也可以當理由拿錢....到現在感覺自己是個提款機罷了,又是最沒有地位的人考慮一下,在結婚前說清楚,要不自己窮得要死,別人花你的錢爽得要死...
許尼爾 wrote:小弟快結婚了我發現我...(恕刪) 我覺得將來的是誰都說不準,現在就要靠吃老本養全部,等到老本吃完老婆還沒找到工作或是不想工作想帶小孩時,不就天天為錢煩惱,然後吵架再來就分手了?養老婆還說的過,要連對方的父母一起養真的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