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int75178 wrote:
小弟潛水許久,第一次發文請見諒!
話說與老婆大人已結婚一陣子了且育有一位超可愛的兩歲多女兒!
最近為了溝通家庭財務分配橋不攏怎麼辦?
由於小弟收入比較高一點,我們家的財務分配與開銷方式如下:
1. 老婆的房貸自己付,我的房貸自己付(因為大家都比較晚婚,結婚前已各自買房了)。
2. 所有私人開銷自己付,自我管理,例如保險費啦、手機費啦等等許多雜支。
3. 每月大家提撥自己薪水的一部分做為公積金,匯入專門帳戶,負責大家的共同開銷與養育小孩費用。太太固定提撥1萬元,我依薪資狀況提撥1.5~3萬不等,一直累積公積金內的金額。
4. 但問題來了,老婆又懷孕而留職停薪,沒有收入,她的房貸及所有開銷變成我的責任,我也沒有怨言,而且我每個月繼續提撥我的應付額。但是,我認為不應該我私人出資來支付這些老婆的費用,應該從公積金帳戶內先支出這些費用,支付到公積金內金額為負數時,我再以我私人的帳戶注資入公積金內來填補缺額,以維持家庭財務的繼續順利運轉,所有我私人注資入公積金內的金額會變成公積金欠我的債務,將來老婆恢復上班後,她恢復以往的提撥與處理私人的支付款項後,公積金又會每月有結餘,屆時,公積金應該要償還小弟當初私人注資入公積金帳戶的借款,我認為這樣才對、才合理。
5. 然而,老婆大人卻認為,她沒工作,我本來就要負起所有責任,公積金帳戶錢不夠,我就應該要拿出私人儲蓄來負責全家開銷包括她的房貸等等,不能有公積金向我借錢而將來又要還的道理。
6. 可是我認為這樣不對,也不符合當初討論家庭財務規劃的原則與結構,我每月既要繼續提撥薪資的一部分來充實公積金,又要動用私人儲蓄繼續填補開銷不足的部分,感覺被趴了兩層皮,非常不爽!
PS:小弟是那種口袋沒錢沒安全感的人,現代工商業社會的高離婚率下,未來會有什麼變化誰也說不准,故當初結婚時,保有我的財務獨立是我堅持來的。
請問各位大大,你們對於這樣的事情有什麼看法?我要怎麼說服我老婆又不傷感情啊?
...(恕刪)
看到這樣..都覺的結婚幹嘛....
分的那麼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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