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過的例子,女方那時候還是學生,沒有工作.男方那時除了生活開銷之外還出補習費,分手時女方說"等我工作時再把補習費還給你".結果七八年之後也沒有還錢消息.anan714 wrote:男:你還記得五年前分手的時候,我叫你還我一萬塊錢嗎?,當時你還是學生沒賺錢能力沒錢還,現在過了五年妳應該已經在工作了吧,可以還我了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