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小桃 wrote:
外人可能真的不曉得,我跟B不是只是認識20幾年的朋友....
是這20幾年一直持續有在連絡,我們之間的關係真的不是一般所謂的普通朋友~
這說來又一言難盡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我和B&另一個同學3個人去聽哈林的演唱會,
結果是另一個同學被踩死,當時我就在那個同學旁邊....一樣被踩,
結果是B把我救出來的....所以現在我還可以在這裡打字...
這還只是其中一項....我們之間就是有著這種革命情感...
不如這樣.....樓主直接找B.....說....
你想"來幾次"....才能把"革命情感"全還你....
0.0.....

只少比衰相機捏柳丁還有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