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5092001 wrote:
我是女性,也許想法你不喜歡
只能說你明明就沒那種屁股
為何要選擇吃那種瀉藥呢?
你說你要回聘金,我沒什麼話講,畢竟錢是你家的
而當初為了陪你遠赴澳洲念書
面對新的環境、週遭事物,心生靈的調適,她可以跟你要嗎?
那你這方面又要如何拿著計算機該用什麼公式去換算呢?
這幾年在澳洲,她與她家人相處的時間,你又要如何補償她呢?
所以許多事,其實並不一定要得到相同的回鐀,
就像你講的,夫妻性事在你情我願下發生的
那如果當初你給聘金就不是你願意的話,你大可就不要結緍嘛
而今天也不會發生這種事,反而你個人可以獨享獎學金
生活更舒適...
我也是女人,
a小姐您的說法實在讓本人無法認同!
樓主明顯是被老婆背叛,於情於理想要回聘金有何不可?
提出要求當然是可以的!只不過這在法律上並無實際效力,
當然也必須對方自己願意返還!
雙方婚後雖然為了經濟常發生口角或爭執,但這都不能做為雙方外遇的藉口!
何況結婚前女方就知道男方的經濟狀況,這時拿來抱怨也說不過去吧!
您身為女性不覺得樓主的老婆做錯事該付出代價嗎?
公理跟道義對男女都一樣有約束,婚後夫妻則需更嚴謹!
我身為女人,也為樓主老婆發生婚外情感到不齒!
再說,當初女方也沒附嫁妝,也就是說女方根本不該收下大小聘!
雖然這是台灣結婚的習俗,但說真的,這婚姻的一開始,就是不平等的對待!
男人為了結婚,為了喜氣,為了討好女方才會禮貌上按照風俗下聘!
您不懂這瀉藥是女方父母送給男方的嗎??
我真的認為,這樣的傳統對男人真的很不公平,
也造成女人結了婚進了男方家庭就要做滿一家子的事,
做到累翻,公婆也覺得是理所當然!~~這就是收下聘金的後遺症!
對於女人的價值,我再次堅決反對用聘金衡量!
sorry ,有點離題了...
建議樓主要回聘金,沒什麼不好意思,
沒必要怕閒言閒語,做錯事的又不是你!
快揮別戴綠帽的傷痛,離了婚還是好漢一條!
請努力完成學業,才會有更好的發展!!
加油吧!
可能我還不夠心狠
而且跟家人確定後 父母親確認家裡不需要把這筆錢要回來
家裡小康但是 也還夠錢
如果女方真的主動退 當然會收
但是如果不退 就算了
關於一些 我沒寫清楚的部分 在這邊澄清一下
女方沒有嫁妝 因為對方家裡經濟也是普通
女方父親說 唯一的嫁妝 就是女方的學歷 因為他們家當初送她去念私立國中 高中 可是一大筆錢
所以他爸的意思是 學歷是嫁妝
至於 我說什麼碩士變小學的意思是
雖然我有退嫁妝 也沒有嫁妝可以退
但是如果女方的嫁妝是學歷 所以當他離開我 他學歷也沒有改變
所以我才說 他們如果把學歷當作嫁妝 這樣當女方離開了 嫁妝也等於還給對方 是吧
兩個人的興趣 有共通處 也有不同處
像之前提到的跳舞 是不同處
另外我喜歡球類運動 籃球 網球 到澳洲這邊也開始打沙灘排球
除了籃球外 其他的球類運動 他都有試著參予一兩次 後來他真的沒興趣 而且也一直受傷
另外他喜歡去 快走 或是走小山丘 但是跟他去的幾次 我試圖在一起走的時候 跟他聊天
結果他希望 這樣的運動 他不喜歡講話 所以在去快走時都不講話的情況下 我就寧願做其他運動了
相同的是 我們也都喜歡看電影 也喜歡去戶外露營 和 戶外走走 兩個人之前都有爬大山的興趣
雖然是在認識前各自爬的 但是也一直想一起去某些地方爬山
所以跳舞的不同興趣 真的只是 我手腳不協調 他不喜歡球類運動的關係
再來我老婆是台灣人 南部人 所以家裡觀念是比較傳統
但是他本身 滿.....洋化 我也不知道
反正從他觀念 他不覺得這樣對待婚姻 有什麼問題
也不覺得 婚姻中間跑去 跟別人這樣親密 有什麼不對
我也不知道這樣的觀念 叫做什麼
結婚前 交往三年半 沒有絲毫覺得什麼問題
婚後的問題 其實個人覺得都是因為 在異國且為學生沒有收入 所產生的
結婚也沒這麼草率 可能是前面沒有這在邊敘述清楚
其實從考慮結婚 到真的結婚 也有快一年左右
其中雙方父母 也見過多次面
婚後雙方親友也都互動良好 除了這次的事件外
其實雙方親友跟朋友 都覺得沒有什麼問題
當然 女方一直說 沒有辦法找他到人生目標 他並不快樂
但是 我從來沒想過 我或是我的婚姻 是他追求人生目標的絆腳石
如果他早這樣跟我說 我可能就不會這麼驚訝 他選擇離婚吧
也如同前面前輩所說
貧賤夫妻百事哀 只不過 我的想法是
如果婚姻中 其中一方 只能一起享受快樂或是富裕
但是沒辦法一起克服問題或是壓力
只能有福同享 不能有難同當 看來是我的婚姻的寫照
其實這樣的婚姻 應該早晚會結束
我現在雖然念書上面還沒辦法恢復心情 因為腦袋還不是很靈光 不確定是睡眠的問題還是怎樣
但是盡量 有良好的運動跟正常的飲食
畢竟 失去了婚姻 不代表要賠上我的學歷跟人生 (我台灣老師知道後 勉勵我的)
更好笑的笑話是 系上學長勉勵我
系上幾個很優秀 而且現在也是相關領域頂尖的教授
他們在念博士時 也因為類似疏於照顧對方 而離婚
我學長就跟我說
你看 你正步向成為頂尖教授的路上
雖然可能我沒這麼強 也不太可能會這樣
不過 還滿好笑的 (當時是笑不太出來啦 但是知道學長的意思)
colinwen wrote:
謝謝大家可能我還不夠...(恕刪)
如果你自己出去讀
不帶她去 搞不好命運就不同
有人說距離產生美感

~當然也有距離遠的反而作怪,但是反正你那老婆都是要作怪的
說起來等於前後搞了6年的歲月,最後虧一大堆錢,換來一場空.....可悲
難怪買越南新娘的人越來越多
1.個性乖~作怪的少
2.錢多點,有200到最多一千多人可以慢慢挑到你要的美女,也算是男人一生的幻想變現實
3.付錢後保證「拿貨」,省時省力

以前看那些買外籍新娘的,都認為是社會底層條件差,找不到對象的中年老伯幹的
現在看看~~發現其實年輕俊男也不少用買的
以前瞧不起他們
現在歷練多一些事情後,才發現~~搞不好最聰明的就是他們


是應該說明一下 後來的處理狀況
本來經過01上面許多前輩的經驗是 早點切乾淨對自己比較好的情況下 本是不跟對方家裡計較了
因為我家人認為撕破臉很不好 畢竟當初兩家也是很好
在來是 對我們家不拿回來 不會沒飯吃 但是他們家的經濟狀況 就我們知道 是不可能 就這樣馬上拿出那筆錢來還 所以本來打算就算了
不過在簽離婚協議書前 有很多事件不斷發生
例如他還是一直騙我說沒搬去他老闆家是住在朋友家 但是其實第二個禮拜開始 就已經住在他老闆家
(雖然我知道 跟我沒關係 但是畢竟那時候 法律上我們還是夫妻 所以令我很生氣)
還有就是在他慢慢的搬走他東西的時候 竟然也搬走我當初出錢買的東西或是朋友送給"我們"的東西
因為我都沒有在家等他搬東西 都是在我需要用那些東西的時候 才發現東西不見
所以情緒上 是比較憤怒
另外對方家裡也開始改口說 他們女兒離婚沒有錯 是因為她女兒半夜跑去跟他老闆喝咖啡 我就生氣把他東西丟到客廳 才導致她女兒要跟我離婚
然後也說聘金不會退 因為他們女兒沒有錯
所以在一連串的不愉快下 在上禮拜簽離婚協議書時 我加上一條
"在結婚期間 所有約定俗成之雙方贈與行為之金錢與物品 互相退還"
還有"婚後 雙方購買給整個家庭及婚姻之非個人物品 出錢者具保留權利"
第一條 說的雙方互退 但是對方沒給嫁妝 其實就是退聘金 但是這樣講我覺得比較妥當 不是我們單方面要錢 是雙方互退 只是對方沒給嫁妝
另外餅錢當初是跟聘金分開付 所以其實我想要拿回來的 只是金錢的部分 餅大家都吃掉了 就算了
但是前妻也說 當初的聘金 有一些是花在買我們的健康保險(不知道 有沒有保婚姻險的)
所以我也說 只要請他把用剩下的退回就好
第二條 只是我當初買的東西 我不希望他拿走 其中有比較貴的就是數位相機連防水盒 還有潛水電腦表
因為畢竟當初也是自己苦哈哈 把獎學金省下來 買給他 而且也是發生在幾個月前的事而已
加上他說他六個月前 就已經喜歡上他老闆 事情爆發是上個月他才決定 要放棄婚姻 所以我不覺得在他不喜歡我 喜歡他老闆的情況下 還應該接受我送的東西
雖然簽下這協議書 但是我目前也沒有要強制他退東西 只是先在法律上保留權利 也不是要讓他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我覺得不合裡的是離婚後 如果他可以用聘金過的快樂 但是我還是只能苦哈哈的活在獎學金下
雖然拿回錢 不會讓我比較快樂 但是至少我可以哪這一筆錢 去度假放鬆一下 而不是讓他拿這筆錢 去度假放鬆一下
前幾天甚至都還 因為他還是沒有還我一些東西 然後我在跟他提醒說 我需要那些我買的煮菜書
他回覆我 "Please grow up, these books can not help you, only yourself"
這就讓我更生氣 因為他已經說過幾次 他老闆比我成熟
這可能是事實 但是聽起來就真的很傷人 我只是要拿我付錢買的東西而已
不過當我知道 他就要在這幾天離開澳洲時 其實這一兩天每天早上起來 看到空蕩蕩的床 跟 房間時
其實還是留下難過的眼淚
雖然不知道 難過的真正原因為何 或是是各種綜合的結果 但是孤單的感覺 在這幾天非常的強烈....
(同時發表在Hello ANZ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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