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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交往的條件!!

1太胖 (因為我已經是胖的了)

2距離太遠

3太依賴(生活以愛情為目標)

4穿得太隨性

5愛要求送東送西

6愛發脾氣

7愛遲到(再蛇嘛)

8腳趾甲手指腳不美觀

9太懶(常常睡到下午的)

修則 wrote:
恩~題目是不想交往的...(恕刪)

在刮別人鬍子之前
先把自己刮乾淨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我到底犯了什麼錯 wrote:
還沒見過面就...(恕刪)



----------------->
完蛋!你說的是我嗎XD

<--------------

bobshih wrote:
2距離太遠

距離太遠在台灣應該不太算吧,台灣面積不大,南北不過400多公里,搭個高鐵兩三個小時就可以到達了,當然如果對象連高鐵都搭不起,那真是窮人不值得交往。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我碰過不只一個宅男說過
他非正妹不要,而且非處女不要....(恕刪)


請問你,認識我哥嗎??
我哥也這樣跟我說!!

我跟他某天聊天聊到外籍配偶,
他說,皮膚要白皙,最好是金絲貓!!
我就補他一句,是假結婚真賣淫嗎!??
很簡單,不會有想跟她上床的感覺,就不會想交往。
我媽常說,在還沒有對象的時候

嫌棄的那些點,往往你未來的另一半就會有

只是先有還是後有而已

(婆婆媽媽不負責的人生統計)



版主一口氣說了那麼多

真替你捏把冷汗

老 胖 有小孩 男朋友
如下:
1.毒 賭 酒家
前兩者是我個人極端大忌=.=
犯者......死!沒啥好講的!
至於酒家...是啥出身我倒是不介意= ="
只要能從良都好商量

2.白目到有剩!
狀況很多就不列舉了.重點在於"講了N次還不聽就是妳該死!不要怪我心狠手辣!"

3.老是跟前任的沒完沒了!
這點大概男女通殺吧= =||

4.只會要求別人不會先看自己!
基於女人老是掛在嘴上的平等跟公平原則.只要妳做不到的事情就別來要求我照辦!
相對的.我做不到的也不會去盧妳!

以上!

條件:
能談得來的
不嫌棄我的

聽說規定要15個字
不能接受…
一個大男人在屈臣氏買東西還在櫃台殺價…(我遇過…超丟臉的!),而且只是買1~2百元而已,小氣也沒什麼,但這也太誇張了,而且殺價也要看場合吧…

幫別人介紹對象,我介紹我朋友給他認識。吃完飯,我要拿錢出來付帳我跟我朋友的,對方堅持要請客(我朋友的1百多元,我的我自己付,沒讓對方付),離開之後~打電話來跟我要我朋友的那1百多元吃飯錢…

碰毒、賭、酒後會發瘋的

太自以為是…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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