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
這應該是常識了吧 ...(恕刪)
對於高中生,您認為的法律常識教育,就如您認為的性知識教育一樣的薄弱
說了這麼多~跟未成年發生性關係,管你滿16或未滿16都有刑法或民法的法律責任
如同各位大大所說分析的~未成年發生性關係那個是合法的,沒事的
同您說的~台灣的現況下有時候就算滿了16歲,但某方父母可能還是會因為氣憤去控告對方詐欺或傷害等等...要"討回公道",
例如以前有個判例就是女方雖已經滿18,但父母堅持對男生提告....
這算是不懂法律的社會亂象~
還合法的條件下,當然可以咧?
對方父母親,這關就過不了了(沒事就沒事,若有事~就等著吃官司訴訟吧)
我也要搖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