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64131 wrote:
帶好你的資料跟證據..到辦理刑事法院門口前..旁邊有個像你家大門電鈴的東西..給他按下去...(恕刪)
看來看去,這篇是最實用也是最正確的解決方法
paulpwu001 wrote:
風涼話人人都可以說,可是很多事的確是很難說斷就斷,特別是十年的感情,...(恕刪)
米堤 wrote:
尤其是他老婆堅持給那位客兄處裡結婚事宜,也在婚後和他上床,甚至還約客兄和版大一同外出證實了她並非一時的糊塗,事後也完全沒有後悔,反倒變本加厲和客兄眉來眼去的,幸好版大及時發現,不然就等著幫人養孩子了,請用心想想,這女人有多麼可怕及可恨,怎麼能做出這樣不可思議的混帳事情來
縱使現在那女人擺出一副可憐懊惱樣,那又怎樣?我就不信她當初亂搞的時候都沒想過後果
俗語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我活快40年了,到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做出這樣賤的事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