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句樓主不愛聽的,妳這個婚姻,並沒有得到婆家支持。
更直白一點:他爸媽不喜歡妳當他家媳婦,也不喜歡妳生的小孩。
只要是歡迎妳的家庭,又加上疼愛孫子女,從懷孕開始就明顯有被[著想],不用自己提出什麼家用了。
妳先生還小,不懂,他爸媽過來人,會不懂?
樓主先要知道自己處境,其他,都不重要了。(什麼公平合理孝順…都是屁話)
如果妳覺得爭取有意義,就為自己爭取。
我是贊成為自己爭取的。
即便妳有能力,也不要把男人訓練的太無能。
把生活費列出來,理直氣壯找婆婆要。(那是她幫妳老公存的,請他要回來。)
我一個同事,很心軟,婆婆[幫]他們存的六百萬變成小叔的結婚買房基金。她選擇不爭。可是她半夜會偷哭,也想過離婚小孩自己養。我勸她不要離,至少她先生醒悟了,陪她一起哭。他們一個是電腦工程師一個資深公務員,只要同心,要存第二個第三個六百萬,很簡單。也不用不甘心,惡人自有天收,平白搶走六百萬,卻失去了兄長的信任,將來日子還很長,不是誰拿到六百萬就贏了game over。
妳要知道,放在別人口袋的錢,是要很用力才能討回來的。不是簡單幾句合理的家用,人家就會乖乖拿出來。
妳的房子,出租。若收租大於房貸可以適度減輕家用。(但近十年買的大概都無法,也不用寄望老公幫妳,看起來他沒這個本事,畢竟錢都不在他身上。)
也請老公(婆婆)開始存買房基金。
假如已經存到五六百萬,看能不能先拿出來。如果拿不出來,妳也要有心理準備這錢大概不是所謂幫妳老公存的,而是一開始就打算進其他人口袋。
為了不成為這種(媽媽幫你存)父母,我從小孩國小就幫他們開戶,沒有所謂[錢先放在媽媽這裡幫你存]。真要幫小孩存錢,應該是從教他們理財開始。
寫到這,我也稍微反省,我好像跟老公拿太多家用了(用剩的被我拿去買房XD)…還有公婆也給我很多…在我看來樓主要求一個月25000家用真的很少。問題是人不對,他付不起的。
樓主若有機會反悔,要不要換個對象?
人生那麼長,有時不是妳稍微忍一下,就能過去。未來很多地方妳會過不去。
如果超級喜歡孩子和有特殊原因(比如不孕),甚至可以留下小孩,不結婚。我一個朋友如此,她名下有大安區上億豪宅~高收入~社會地位也高。興趣單純(我喜歡寫小說畫漫畫,她喜歡讀小說看漫畫,我高中大學住她的,吃她的,被照顧幸福到我叫她媽咪,其實我們是同學),基本上她是沒有缺家用的困擾。也不缺男人。(追求者眾)
現代人選擇很多。
其他友人,依附在父母公婆羽翼下的小家庭,都有很一般的煩惱與爭執。有個較遺憾的自殺成功。有的只想把小孩養大以後離婚。各式各樣。而他們夫妻感情都還不錯,就是親族總總人際關係互動攀比,令人感到痛苦窒息。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